译序 韦伯的政治使命与宿命(3)

1895年韦伯就任弗莱堡大学教职时,德国已经进入了后俾斯麦时代,他在此时发表的著名演说《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既是他正式委身于学术之业的突出标志,同时也可以看作他开始参与政治的一项个人宣言。实际上,这个演说最引人瞩目的地方,主要并不是陈述韦伯的学术抱负,而是宣示了一种“理性”的民族主义立场和强烈情感,尤其是面对德国的现状及其预兆不祥的未来所必须采取的秩序重构与政治行动设想,尽管这里的某些观点还显得比较粗糙,但后来不断系统化的理论思考和许多重大政治方略大致都可以追溯至此,简言之,这个“演说基本上是在阐发他的政治规划”(第38页),他敏锐地意识到,德国如何走向未来,已经没有太多可供选择的余地,也没有太多可供悬而不决的时间了。他在演说中反复强调,他这一代人的任务绝不是卖弄庸俗政治经济学的幸福主义小市民理想,而是如何在现代性条件下正视国家意志与个人自由的张力问题,因为它直接决定着每一个德国人能否活得像个人样,从而凝聚成一个配得上伟大民族称号的共同体,承担起“在历史面前的责任”。毋庸赘言,这意味着必须从政治上寻找出路,不唯理论上如此,现实的经验世界更是如此。

按照韦伯的定义,从根本上看,政治就在于追求权力或者谋求对权力的影响力。不谋求权力的政治,仅仅存在于乌托邦那里或者无政府主义者的幻觉中,不足为训;而权力的经营,无论是古希腊政治学意义上的道德化经营还是现代性政治条件下的技术化经营,对于实现预期的价值目标都具有决定性意义。总起来说,韦伯认为权力的特殊性质及其不间断在场使政治成了一个高度独立的领域,亦即操作逻辑、经验系统和伦理规范的高度独立性,而现代政治更其如此。“在韦伯看来,为权力而斗争,不仅是人类政治组织的基本要素,也是全部文化生活中的基本要素。”(第43页)这样的政治观,最终在《以政治为业》这个著名演讲中导出了一个事实陈述性质的结论,即现代政治需要职业政治家,理性化的制度安排必须满足一个核心要求——不断训练和筛选出这样的政治家并有利于他们脱颖而出、登上政治舞台以承担责任。这不光是一个泛泛的理论设想,更是德国现实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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