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超级女声风靡全国,班级绝大多数的女生不是写的李宇春就是周笔畅。通篇表达爱慕钦佩之情,结果通通得了最低分。反而是他,竟然在女生擅长的作文比赛中得了一等奖。老师让他自己在班级朗诵作文,他死活不肯。谁也不知道他写的是谁。但调皮捣乱的男生们怎肯放过这种兴风作浪的揭秘游戏,在一次课后趁他不在,拿着他的作文在讲台上深情朗读。
当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刺入我的耳朵时,我整个人都怔住了。手脚僵硬地呆坐在座位上,如果不是一颗心脏嗵嗵跳动得想要挤出心房,我都感觉自己要窒息了。
因为,他写的最钦佩的人—是我。
那一刻,我全然不顾讲台上调皮男生的逗乐嘲笑,也不顾身边同学们的窃窃私语。我心中像有无数只小蜜蜂裹挟着花瓣清香朝我甜蜜袭来,嗡嗡声入耳,竟是比听到喜欢之人告白还要来得惊心动魄。
也是从这起事件开始,我认定了他也暗恋着我。很多事情一旦有了某种心理暗示,暧昧就像被罩了一层放大镜,若有似无的细节全都暴露无遗。
他会在中午一点半准时到教室,然后绕五排座位挤到靠近我座位的窗前拉开窗户。在身边同学异样的眼光中生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风从这边吹。
他会在星期三下午第二节体育课的时候,冲到靠近我座位的饮水机旁边接水,在身边同学异样的眼光中生生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这边的水比较甜。
他会在放学的路上突然冲出来,扯着我的书包带问我借各门课程的笔记。
他会在人少的地方喊我小名。请我吃冰。
这些丝丝缕缕的小事被我一记就是十几年。那个时候我坚定地认为他如同我喜欢他一样喜欢着我。
后来,忙碌的初三来临。我由于物理跟不上,成绩下降。我妈把我送到了补习班,很意外地碰见了他。在那之前,我每年生日都会许一个有关于他的愿望。那年生日我许下的愿望是希望我们能够成为同桌。没想到竟然在补习班实现了。我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做了太多好事。
显然,所有的愿望实现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白花了我妈几千块大洋。
当你喜欢的人坐在身边,补习上课就是一种煎熬。老师讲得再大声,也没有他的呼吸声大。手上的作业再多,也没有偷看他的次数多。解题的思路再复杂,也没有我思考如何在放学后和他一起回家的脑洞复杂。
每日想做必做之事有三:上补习班,做物理题,下补习班。这些事情通通有个前提条件—和他一起。其中之最—下补习班。
补习班在六楼,四楼感应灯坏了,我有夜盲症,每次下楼他都会不动声色地贡献出自己的胳膊。那种握着一个人的胳膊就能融化世界的感觉我想再也不会有了。
那时候,有了人生第一个邪恶的想法,就是希望整栋楼的感应灯全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