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为了讲述》 精彩书摘(1)

妈妈让我陪她去卖房子。我的家人当时住的镇子离巴兰基亚很远。那天早上,她赶过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找我,四处打听。知情人指点她去世界书店或附近的咖啡馆找找,我一天去那边两次,和作家朋友们谈天说地。那人嘱咐她:“千万小心,那帮人疯得厉害。”十二点整,她迈着轻快的脚步,从码放着书的桌子间走过,出现在我面前,一脸坏笑地看着我,这笑让人想起她昔日的美好时光。在她说出“我是你妈妈”之前,我都没反应过来。

她变了,乍一看,都认不出来。妈妈四十五岁,将近十年怀胎,至少十年哺乳,生养了十一个儿女,早早地便已是满头银丝。她刚戴上老花镜,眼睛看上去大了一圈,眼神更显讶异。她身着重孝,为她的母亲服丧,尽管如此,她仍保持着婚纱照上的古典美,又添了成熟女人的韵致。拥抱前,她用她一贯郑重其事的口吻对我说:“我想请你陪我去卖房子。”

不用说哪栋房子、位于何处,这世上只有一栋房子属于我们:那座位于阿拉卡塔卡的外公外婆的老宅。我有幸在那儿出生,然而八岁起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我念了三年大学,刚从法律系辍学,我的时间净用在读书(抓到什么读什么)和背书(背诵绝无仅有的西班牙黄金世纪诗歌)上了,借阅的译作已足以让我掌握小说创作的技巧。我在报纸增刊上发表了六个短篇,赢得了好友们的赞誉和一些评论家的关注。下个月,我就满二十三岁了。我逃过兵役,得过两次淋病,义无反顾地每天抽六十根劣质香烟,在哥伦比亚的沿加勒比海城市巴兰基亚和卡塔赫纳游荡,为《先驱报》撰写每日专栏赚取聊胜于无的稿酬,天黑了,就随便在哪儿凑合一夜。前途一抹黑,生活一团糟,我还嫌不够,居然要跟一帮形影不离的朋友创办一本胆大妄为、穷途末路的杂志,阿方索·富恩马约尔已经为此筹划了三年。我还有什么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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