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曾经对他说过自己在纽约曼哈顿的感觉。她说,那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可惜与我们无关。即使无关,也要在那儿,为了女儿。
女人对于孩子永远是伟大的女人。曼哈顿对于我们永远是伟大的城市中心。他去过那儿,知道林肯中心的歌剧好。妻子说的话很对,女儿应该生活在美国。妻子也说得不对,女儿的岁数,真的能把美国当家,她不会说曼哈顿与自己无关的。有一天,女儿长大了,自己也老了,如果大家问起来,二十年生活在美国值,还是生活在中国值?
他跟女儿的回答能一样吗?
一个家庭是怎么建立的?又是怎么分开的?怪谁?该怎么做到既 不吵架,又能把事情说清楚?这不可能。
一个声音已经在他心里嚎叫了,他想起来了在纽约大都会博物馆里看到的金斯伯格的照片,他本人似乎一点也没有要嚎叫的意思,当时就感觉中国人对于世界的理解有问题。妻子现在就住在纽约,说不定一会儿就能领着女儿去大都会博物馆。他尊敬她热爱文化的习惯,也知道自己跟妻子嚎叫是不可能的,她的声音远远比自己要高。当然,他与她无论怎么争论,都说不清楚,他与她互相说不清楚。尽管他们两个人都是特别能说、会说、敢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