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这个城市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