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法院执行案件与拍卖行四六分成2

事态渐渐走向失控。7月26、27日刘唐春又想把老墙砌回去,应美娟阻止了:“你这是证据。”

之后没几天,刘唐春叫来铲车把原来的东边残墙连根清理走了,现在两家没有隔墙,应美娟家的地方全成了电子化工公司的停车场。又一次,李尖定把停着的车的玻璃窗给砸了。

发生纠纷时,110出警来了三四次,街道办也派人来调解过。派出所民警说:“法院这样子做是不行的啊,这样老百姓打架要出人命的,出了人命谁负责?”

“我们现在双方就压着呢,等着法院解决。”应美娟说。“法院做出来的东西,你永远都别想解决。”拍卖公司的何富军曾对应美娟说。

没理由的停拍,不备案的贱卖

当应美娟还在焦急等着房子过户的时候,一纸投诉递进了浙江省高院的大门。

2007年1月19日,《台州日报》上刊登了2月6日拍卖的公告。拍卖房产,是要用来支付凯达公司欠华光电子灯具公司的债务。当拍卖一天天临近,拍卖公司忽然宣布“因法院要求”暂缓,直到5月11日才恢复拍卖。

但在台州中院的执行卷上,竟然没有任何暂停的理由说明或裁定书。当时的执行法官是李从方。

债权人华光公司的代理律师说:“不可能没有原因,法院究竟为什么停拍?这近三个月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发现,这期间有三家台州企业连续起诉凯达公司,诉讼额合计约2300万元。如此巨大的额度,都是不到10天就当庭达成了调解,都申请从将要拍卖的房产中分一杯羹。而且,申请执行书的书写格式、内容都相同,出自同一人的书写笔迹。

掌握证据的华光公司开始多方书面投诉,终获浙江省高院、省人大的关注和督促。数月后,台州中院再审推翻三案,认定这三起诉讼是虚假诉讼,是试图从房产中变相套回财产。

本报曾作报道,浙江人林某因虚假诉讼380多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多。相比,凯达公司虚假案件涉及款项更大,而台州中院只对於望盛司法拘留了15天。“法院的东西都是真假两辨的,看关系的”,“没打过官司你不知道,官司是用钞票打的,与打扑克的道理一样的。”2008年11月14日下午,於望盛在路桥一家酒店大堂对应美娟等人说。

这块地皮的东边房产,在2005年也由台州中院委托拍卖。“这地方可是路桥的中心区啊,一家店面至少也要200万啊。”台州当地多家房产中介公司这样表示。而那次拍卖包括五家商店门面,价值可想而知。但两次拍卖先后流拍,最后仅卖了460万元,甚至不够偿付当时凯达公司的欠债。

更怪的是,华光公司代理律师到台州市工商局查证发现,此次拍卖竟然没有备案。工商备案依法应于拍卖日前7天内完成。

在这一连串隐而不发的怪事下,该东边房产拍得人正是——刘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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