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模式确立是关键(1)

当两个木梳推销员跋涉已久终于进入深山,却只看到古寺中袅袅香雾时,一个推销员彻底绝望了。

他沮丧的声音在木鱼声中倍现浮躁:“这里只有不长头发的和尚,让我们在这里推销,简直就是天下最大的滑稽之事!”说着他愤愤地离开了,只留下若有所思的同伴站在庙门旁。

数月后,当第一个推销员无意中又一次来到这座门前,突然发现从这里走出的香客手中都拿着自己公司出产的梳子。他十分惊讶,询问僧人才知,自己的同伴当初选择进入寺中,告诉住持来往香客多风尘仆仆才能找到这个寺庙,而其虔诚可赞,不如多购些梳子放在香案前,供敬香者梳理发上凡尘,也略表寺院心意。

住持欣然答应,便有了如今的场面。这个推销员闻状不禁后悔不已——多一份坚持,换一种角度,成功便近在咫尺。

事实上,这个故事背后传递出的更重要的因素是:推销模式。从企业角度说,就叫商业模式,或者赢利模式。它是企业经营的核心,优秀的企业都有一个简单且有效的赢利办法,它是赢得巨大商业利益的关键所在。

贝索斯的亚马逊就如第二个推销员一样,其成功地把看似的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而早期那些并不熟悉B2C(商家对顾客的营销)商业模式的大多数人,则做了第一个推销员,带着满脑袋的“不可能”与机会失之交臂。

这便是贝索斯的智慧所在。他不仅成功向“和尚”卖出了“梳子”,还让所有香客口口相传,让更多人接受了他的产品,这意味着,亚马逊一开始的颠覆模式,在无数考验中被证实了其正确性和前瞻性。

一直以来,大众较为公认的是将1996年定为电子商务的实际应用“元年”,而亚马逊无疑成为首批勇敢的淘金者,并且和很多昙花一现般的电商公司不同的是,直到如今,亚马逊依旧是电商领域屈指可数的“教父”级元老企业。最疯狂也是最酷的,要数亚马逊摧毁了旧秩序后,一直在引领着电子商务的时尚潮流。

贝索斯采用的B2C商业模式,即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商业零售。它属于电子商务的操作形式之一,主要借助互联网开展在线销售活动,一般以网络零售业为主。

从最开始选择网络销售书籍、唱片,贝索斯建立的模式就已经让传统图书销售行业瞠目结舌。萌芽时期的亚马逊从最简单的商业模式开始,只是在网上构建一个大型的虚拟书店,其选择广泛、购物方便、价格低廉无疑成了贝索斯的制胜法宝,使其短时间内便一跃成为了一个称职的“网上中间商”。

虽然1993年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董事长路易斯·郭士纳就已提出一切围绕网络发展的战略,率先引领了电商的发展,但是提起推进电商体系逐渐走向成熟的企业,后来者亚马逊无疑当之无愧。

亚马逊起步较早,且一开始便目标明确,极具针对性。这些为其模式的建立及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既然选择卖书,可以说这本是一个“文艺”的行当,贝索斯的初来乍到却带着一身“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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