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北京 3

刚开始,我还和她去酒吧玩,后来受不了酒吧里的氛围,不怎么去了。酒吧里老外多,喜欢找中国女孩调情,叽里呱啦的,我学的是哑巴英语,比不上庄一在外企上班,英语不离口,能和老外肆意调侃。我笨嘴笨舌,衣着装扮方面比起酒吧里的其他女孩像个村姑,我在长沙还算时尚,可在这里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新潮和前卫。

庄一平时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可是一到灯红酒绿的酒吧,便如同鱼儿到了大海,活蹦乱跳起来,抽烟喝酒划拳,无所不能。或在舞池里疯狂摇摆,或在幽暗的角落里和男人调情。她和那些男人调情时,笑得妩媚至极。她说生活太压抑了,需要发泄。

我觉得酒吧里的庄一最真实,真实得淋漓尽致。不过这种生活属于庄一,不属于我。我不喜欢和陌生人说话,我只认识庄一,除此谁也不认识。对庄一来说,除了我她还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只要她愿意去认识。用英文表达,我和庄一是except和besides的区别。当我不再去酒吧后,就不需要用except了。

我在公司做媒介,总经理说这个岗位很锻炼人。我对媒介工作毫无经验,而且客户都是IT行业的,我有点摸不着头脑,糊里糊涂。我以前只懂教书育人,教导那些十三四岁的学生尊老爱幼,谦卑有礼。

同事的脸像一尊尊冰雕,让我体会到在社会打拼到底有多不容易了。同时在这里,我也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快节奏的生活。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半,除了中午吃饭休息一个半小时,我要不停地打电话,不停地查资料,不停地跟着同事跑媒体,不停地扯着肌肉对记者笑。回过头来,还要讨好前辈同事,像个跟班的丫鬟。

一天下来累得我的每一根骨头都发酸,每晚早早上床睡觉。而庄一深更半夜才回来,不是加班就是泡酒吧,时常喝得醉醺醺的又唱又跳,吵得我睡不好,而且她烟瘾大,每天两包芙蓉王都不一定够,在这种浓烟中我像被熏的腊鱼腊肉。我实在无法忍受,于是在网上找了与人合租的房子搬了出去。

我和庄一的生活方式不同,她不能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我也没法迁就她。她对我搬走没说什么,也不留我。还好我们并没因此生疏,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们仍是好朋友。双休日,我们常一起吃饭逛街什么的。

我的新家是一居室,在翠微路,离公司也不远。房子虽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室友叫白纯,在中关村一家公司做文员,辽宁人,和我年龄相仿,长得明眸皓齿,面似桃花,喜欢穿粉红色的衣服,涂粉红色的指甲油。她是我的二房东,睡卧室,我睡客厅。我是一个客人,庄一的客人,出租屋的客人,北京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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