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5)

唯有何志成力排众议,不同意炒掉王之北。何志成也说了种种不赞成炒王之北的理由,说得也很有道理。然而,还有那么一些原因,何志成没说出口,深埋在他肚子里。何志成实际上是彻底将王之北看透了:别看他王之北是个刺儿头,在世纪公司这个单位里谁他都敢刺,谁他都敢扎,但他其实对何志成却是毕恭毕敬的,从来不敢在何志成面前放肆。只要何志成眼一瞪,脸一板,王之北就老实得像三孙子。王之北也就是见何志成不在场的时候,敢背着何志成吹吹牛罢了。何志成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他们在歌厅唱歌,王之北唱了一曲《知音》。然后,王之北跑到何志成的跟前,搂着何志成的肩膀说,他唱的是赞颂何志成的歌,何志成是他的大哥,也是他的知音。他这一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何志成了。王之北说,他连他老爸都没佩服过,可他就是佩服何志成。王之北那天在歌厅喝了不少啤酒,喝醉了,去洗手间呕吐,还摔了一跤,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回到歌厅包房,居然还哭了,抹着眼泪对何志成说,他虽然是喝了不少酒,但酒醉心明,酒后吐真言。他说的句句是实话。他说,何志成是他的老大,他就是服气……何志成有时候看见王之北唾沫星子乱飞地在那儿跟单位上一些新来的年轻小姑娘们瞎吹,还是挺同情他的,知道爱面子要强的他,只能通过这种差不多是自慰的方式,来找回他自己的一点点儿自尊和价值……虚弱。脆弱。懦弱。类似这样的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自吹自擂。对王之北这一特点,何志成看得很透。除此之外,还有两点,何志成没有端出来,摆到会议桌面上来说,一是,王之北的确有爱打小报告、爱告小状的习惯,当初王京都还在的时候,王之北三天两头地跑到何志成面前告王京都的小状;现在,王京都不在了,王之北告状的对象也分散了,不像以前那样将主要火力集中到王京都身上了。如今,单位许多人的小状,王之北都曾经向何志成告发过。连张莺这样来单位时间不是太长的人,王之北也告发过。尽管如此,在何志成看来,王之北的打小报告,告小状,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不管告发的内容正确与否,但至少让何志成从另外一个角度掌握了单位许多人的情况,也可以说是情报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王之北是个义务情报员和义务监督员,他的存在,也就有价值了。再说,人无完人,水至清,则无鱼。何志成需要在他世纪公司的团队里,保留像王之北这样的与众不同的稀有品种,从而保证整个团队的生态平衡。不是说了嘛,没有天敌的东西,包括万事万物都是这样,都是不能长久地存在,更不能健康地发展。动物和植物都是如此,更何况是人呢,更何况是一个团队哩。只有在搏杀和对决中,才能获得强大的生命活力和动力。难道不是这样吗?王之北在世纪公司存在的意义,也就在于此。他是洪水猛兽也好,他是狗屎蟑螂也罢,都没有问题。生态需要平衡嘛。况且,何志成还是能有效地控制住他王之北的。不怕他乱来。最后一点是,王之北也算是世纪公司的老人儿了,何志成不想将他一脚踢开了,让人家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说他滥杀功臣。前面踢走了一个王京都,现在又踢走王之北。那下一个会是谁呢?当然啰,王之北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据不少人私下里反映,王之北还有那么一点儿手脚不那么干净的毛病,单位时常有人丢东西,据说与他有关系。何志成也让徐祥查过了,只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只好作罢。总不能平白无故地在王之北头上扣一顶小偷小摸的帽子吧?这是何志成内心深处的一些想法。正是因为这样一些说得出口或是说不出口的原因,让何志成最后在会议上拍了扳:把王之北留下来。

李香不悦地说,她保留意见。

巴西宁什么也没说。

张莺埋头做着笔记,更是不知该说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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