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我旅所有对外联系的电话全部不通,同时西面的敌人也突入营垣,接着旅部前后都发现了敌人,展开了巷战,我始下令突围。当部队突围时,仍有部份军官盲目执行荣臻不准动的命令不肯走,最后由士兵架着突围而出,始免于被日军俘虏。
据此,此地即使是最早的还击记载,也是在二时之后了(而实际上综合多方记载看,中国军队第七旅还击后旋即突围,比如有“既接近始用机关枪扫射,旋由后门退走”的记录。于是赵镇藩关于突围前1个多小时已与日军“激战”的回忆明显有误记之嫌,第七旅开始还击的时间应更迟)。在第七旅为了脱离营房和阵地,而开始向日军“还击”时,中国警察们为了坚守岗位和抗击侵略的战斗,已开始了不止一个小时(马路湾的警察还击开始算,则已开始了约有3个小时)。
据此,可以依据现有史料得出结论了:
沈阳市区的中国警察们,打响了十四年抗战的第一枪。
值得多提到一笔的是,无独有偶,实际上不仅九一八事变的抵抗从警察们开始,1932年1月28日,“一二八”事变抵抗日寇侵略的第一枪,也是上海的警察们打响的。
据当时出版的民国书籍《国军淞沪抗日记》的记录,“一二八”事变最早的战事情况是这样的:
……第六中队警士六人,在天通庵与兴通记路口所设之沙袋等防御工程处防守时,已深夜十一时四十分,忽发现日军铁甲车数部,载日海军陆战队三十余人,守警询以口令,日兵即开机关枪,六警当即抵抗,以步枪还击,然以众寡不敌,乃向横滨路方面退却,并向驻守该处之公安局第六中队队长孙谋报告,孙队长闻讯,驰援,以日兵扫射甚猛,历十余分钟,不支而退。时天通庵车站巳被日军所占,乃于青云路集合,复得宪兵第六团机关枪队之应援,当即极力反攻力战二小时,十九路军第五团亦闻讯赶至,加入作战,日兵遂被我军包围缴械,并缴获铁甲汽车三部,其中一部巳毁坏,余二部尚可应用。
1932年2月2日上海《申报》也以《警察大队之战绩》为题予以了报道:
市公安局警察大队第六中队,于上月二十八夜十一时五分,由区队胡鸣平率领长警(注:长警,警长和警士,类似于今天“干警”的称呼)十余名,担任天通庵路同济路口,与敌抗战,冲锋数次,伤警士数名,当时击坏敌军铁甲车二辆。是夜日飞机三架。在空中抛掷炸弹、伤警士腿部,无大碍。翌日(二十九日)下午一时,幸经十九路军队之机关枪增援,故日兵无法冲破我阵地。
受伤之警士八名姓名如次:庞香五、张廷栋、张九江、郭景元、刘仁选、赵煜三、周得权、谭汉廷。内以刘赵两警伤势最重。
前日会同各师长共谒委员长,王师长(注:是指87师师长王敬久)声称,此次警察参加作战,实开全世界警察之新纪元。且以敌之海陆空军同时作战,因之获得许多经验,实深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