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抗战的第一枪,于何时何地打响?(3)

(另有《华北日报》1931年9月23日报道有记载:“第六区警察分署门前,死尸横置二十余人”,侧面印证了该局英雄警察们“尸体横陈于局门外者,多日无人掩埋”的史实;该报9月26日的报道《沈阳陷落三日痛史》又记载:“商埠地一、二、三分局,及省会六分局、沈阳县公安局等,均被炸毁”。沈阳商埠地的公安分局和工业区六分局等遭彻底破坏,日军随意占领是不会有此情况的,应是发生了激烈战斗才会造成的)

皇姑屯地方公安局的抵抗情况,暂未查到日方史料记载(这个公安局的设置情况,在中方史料也一直未见,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而商埠地和工业区一带中国警察抗击日寇的情况,日军方面也留下了明确的记录。

1-47日军自摄于“满洲事变”里负伤的士兵

昭和六年(1931年)九月十九日出刊的《大阪朝日新闻》号外,有第一时间的新闻报道《清除支那巡警》(转引自赵杰《起来》,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联合奉天19日发急报)占领奉天城内的某部联队,19日午前零时50分,出发驻扎地,联队本部1时到达了小西边门。在商埠地的支那巡警,全部被扫荡。完全占领了该地。

中国的报纸当时也曾转载了日本“新闻联合社”的此篇报道:

【奉天十九号发新联电】占领奉天城内某联队,上午零时五十分出发屯营,该联队本部同一时到小西边门,商埠地华警全部均被扫荡,商埠地完全占领,炮声隆隆,震动全市。

商埠地,是奉天当局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根据《中美通商行船续约》、《中日通商行船续约》开埠的商业区。1922年成立了奉天省城商埠警察局,下辖三个分局。

随着“省城商埠界内中外商贾逐渐增多,南北市场行将繁盛,一切警察行政需及时扩充,以资应付。省会警察厅遂将省会第六警察署改组,一分为二,一部组成奉天省城商埠警察局,管理商埠警察、消防、卫生事项,隶属于奉天商埠局管理。另一部仍为第六警察署”。

有史料记载称1929年“将商埠警察局所属的3个商埠分局改划为省会公安局下属的第八、九、十分局”。但是,依据1931年3月30日《辽宁省会公安局为日本守备队包围警察分所请严重据理交涉事致外交部驻辽宁特派员办事处函》记录的“商埠一分局报称”来看,仍沿用了商埠一、二、三分局的称呼。

此《大阪朝日新闻》号外另有一篇第一时间的报道《我方警察队与公安队交战》(同转引自赵杰《起来》一书):

(奉天特电19日发)19日午前1时半,奉天郊外西塔的支那方公安队和日方警察署员冲突,开始交火,到2时半,还在交战中。

“奉天郊外西塔”即在沈阳的“惠工工业区”一带。

“工业区之六分局”的情况,长期以来未得到准确地认识。竟有著作称其为“位于铁西工业区的公安局六分局”。殊不知,铁西一带规划为工业区是日军侵占沈阳后的事情了,而且这个工业区名称的出现,也是伪满政权时定下的。

这里的工业区,其实是指沈阳的“惠工工业区”。据《沈阳城市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的记载:“1923年市政公所筹备处建立之前一个月,即有省公署决定在原城区西北练兵场及毗邻北部建立惠工工业区”。根据《辽宁省志:建设志》的记载,沈阳市当时中方管辖区共设有七个行政区,“惠工工业区及附近地区为第六区”。沈阳市的《沈河区志》里又有这样的记载:沈阳市的“城区”是1923年(民国十二年)8月建立奉天市政公所之后,按奉天省会警察厅下设的一、二、三、四、五、六警察署所辖的“警区”作为行政区,产生了“城区”的雏形。当时各警察署署长即为各区区长。又,“1929年,奉天省会警察厅改为辽宁省会公安局,设立了七个公安分局”。据此,“工业区之六分局”实际即沈阳市第六区(惠工工业区及附近地区)的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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