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权与社会力量的互动

中国这个庞大的帝国,自从秦汉以后,下层和上层之间都存在一定的互动关系。几千万到上亿的人口,散居在庞大的疆之内,不能完全靠国家权力来管理,必定要创造合作与共处的环境。因此,在国家公权力之外,一定还会有社会力量结合,与国家一起来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在秦汉时代,所谓豪族、大族,有一部分是依附在政权上形成的权贵,另外一大部分,却是在地方上形成的宗族力量。广土众民的中国,政府也没法纯粹靠公权力来管一个个老百姓,老百姓抱成团,对国家的统治也是有帮助的—政府只要管住每个地方的大族,大族会管好自己的成员。这里面所说的“大族”不一定是亲缘团体,也可能是地缘团体结合在一些有声望的人物周围。用个比喻,中国黄土高原上发展的夯土建筑,就是将松散的黄土粒子夯成一个一个的方块,直的可以成墙,横的可以作地基,大族、豪族就犹如黄土粒子构成的夯土块。最常见的形式,是亲缘和地缘的结合,宗族邻里共同组成一个有机整体。秦汉的大族、豪族在中国历史上延续很久,虽然名称不一定相同,这种结构却总是存在的,这是庞大人口和地域能够结合成一个大国的基本条件。这种团体聚合形成的社会力,不仅能够协调群众权益与政治权力的平衡,它也能发挥一种社会福利的功能,为团体之内的群众谋取社会福利,使穷苦无依、鳏寡孤独的成员有所依靠。

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的互补和彼此制衡,其实在今天的美国一样可见。不过,美国不是以宗族和邻里作为结合社会力量的基础,他们是以工会、政党、企业、信仰等种种多元的方式,将许多人口结合成一块。所谓现代方式的结合,一样有领袖和群众,一样也以利益结合,只是美国的结合方式是个人自愿的,自己作选择,也可以自己退出,团体对于个人的约束性并不构成一个僵化的压力。

这些基层社会力量的意愿,和对于政权统治方式的反应,都是政权能否稳定的重要因素。如果中央的权力团体和社会力量之间没有足够的沟通,公权力的行使往往就不是以维持一个政治共同体的正常运作为目的,而是以公权力压制社会;社会力不能影响政治力的时候,社会力必定像决堤一样,冲破约束,颠覆政权。

中国传统的王朝,民意反馈的管道建立在科举制度上面。并且,科举制度自宋以后,越来越寻求地区的分布平衡,每一小县份都会有人进入科举系统,甚至于最后进入中央的管理系统。不过,如果政府的官员和皇权的核心之间,有一个包围皇权的小圈子,这些官员的回馈信息,也无法影响那个密封的权力中心。政府官员上下得不到交流时,整个的政府只是一个寄生在皇权上的僵化团体,无法有效地管理国家,更不能替等待“抚字”①的百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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