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超和叶思瑶】,2015
那天晚上小镇停电了。烟抽得剩下最后一颗。车上的雨刷器坏了,天光微明,雨气滂沱。树,白色的小房子,一团漆黑的加油站,都灰蒙蒙的。思瑶越过车窗,呆呆地望着雨里很远的地方——其实她什么也没有看。我昨天才见过她,所以记得她。她是我在美国小村里的最后一任室友,和我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永远不会爱上学习好的姑娘。她们太喜欢自作聪明。
“停电了,商店不工作。”加油站老板披着白色的雨披,用力挥舞双手,好像精神病患。路上空无一人,让你觉得这个该死的地方肯定是被众神遗弃了。雨水就是幸存者们淋下来的血肉脑浆,路上尸体横陈。
我记得从前思瑶跟我说,有一个夏天她是在西雅图度过的。当时的室友在整个学校的留学生里声名赫赫。许多接机送站,迎来送往的事情都是他来办。他们就一直在这条路上来来去去,有时候不想回家,就在Crab pot里面点一大锅满满的螃蟹坐一个下午,看着太阳慢慢地沉下去。
这鬼地方竟然会有太阳,听起来倒是不错。可惜我没经历过。最近我常常在忘记事情,记忆像被雨浇过的野草一样乱成一团。从前我习惯把遇到的人,发生的事儿都用手机拍下来。自从我上一部手机丢失以来,这个好习惯也被我放弃了。
小的时候我一直以为这个毛病只是一般的脸盲症——记不得日瓦戈医生的人名,记不得刚读过的课文的内容,记不得点头之交的长相。其他的小伙伴也都这样。直到我上初中的时候和同学讲我们班身高一米四九的班主任在纠缠班上一个富二代的爸爸,同学眼睛发直地看着我,然后给了我一拳——原来我说的那个富二代就是他。
这不影响学习,至少在国内是这样的。因为比其他同学更熟练的笔记和清晰的短期记忆能力,我在期中和期末考试的时候经常有出人意料的好成绩。来到这儿了就不一样,我顺利地在两年里挂了十多科,更悲哀的是有的时候我丢了课程表,竟然没有一个人能帮我签到。
那么从哪儿开始呢。我握紧方向盘,右手慌乱地摸着打火机,摸了好久都找不到。思瑶把打火机往我腿上甩过来,火苗在潮湿的车里咔嚓一声亮起来,悠远苍凉。
简意澄。对,简意澄。我盯着手里火机上黑人哥们儿夸张大笑的脸。我的时间消耗在找东西,费尽全力地整理被自己弄乱的笔记,对着手机照片来辨认身边的人上。但我不会忘记简意澄,我的朋友。他是个基佬,因为这个,别人不喜欢他,他只有我。
雨水渗进来,打湿我半边衣服。我把烟头弹出去,顺着雨水画出一个绝妙的弧度。几个醉醺醺的黑人从一片住宅区里走出来,亚洲小哥们儿站在小区门口的彩旗下搔首弄姿。前面一辆沃尔沃吱呀一声踩下刹车,对路人比出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