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需要的第二度对象化 2

可见,几乎所有的艺术表现手法,都能在审美心理上找到原因。离开审美心理原因来侈谈各种艺术法则,都带有很大的盲目性。

如果说,制定艺术法则是历史上许多艺术理论的主要使命,那么,审美心理学则要求这种法则重新获得实证。不顾审美而设计美,本已非常危险,再把这种设计抽象成法则,当然更加危险。

对于这个问题,近两百年来人们有过很多次痛苦的反思,而反思的结论则是返璞归真。究竟应该信任审美心理还是艺术法则?大家渐渐明白。

19世纪70年代中期,小仲马的《私生子》重新在法兰西喜剧院上演,一位评论家细致地分析了剧中每一个关节,认为这个戏的编剧技巧已达到玲珑剔透、精巧绝伦的地步;这些经他总结的法则,放到任何一出戏中都能见效。左拉也去看了这出戏,他在著名的《自然主义与戏剧舞台》一文中引述了那位评论家的见解,自己没有作什么理论上的反驳,只是简单地指出:“观感相当冷淡。”如果我们比较相信左拉的观感,那就能得出一个结论:脱离审美感受的技巧理论之可悲处,在于它们对一出很不好看的戏也可能完全适合。

左拉相信自己在剧场里的审美感受,而那位评论家则只相信某些技巧法则,并让法则把自己的审美感受力堵塞得既麻木又单一。幽默大师萧伯纳嘲弄这样的人说:“他们就像那些闻惯了大蒜味的农民,一旦你给他吃不带大蒜味的食品,他们硬说没味道,说那根本不是食品。”

从1867年开始,巴黎《时代》日报以三十余年不间断的恒心,每星期刊登同一个记者的一篇剧评。天长日久,这个记者也就成了当时法国戏剧界举足轻重的大权威,他就是萨赛。有不少青年,总以为萨赛是根据几条“戏剧通则”写那么多剧评的,于是便悉心在他的剧评中寻找、归纳,并依据归纳的结果编写剧本。萨赛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我孜孜不倦地阅读您阐明戏剧通则的副刊;如果您赏脸读一读我的稿子,就会发现我是力图符合您制定的那些富有见识的法则的。”其实,萨赛何曾制定什么戏剧通则?他于是发表文章澄清,并告诉人们:美学家不是神学家,而是化学家。

神学家手捧先验法则宣道,化学家埋首作细致分析。在艺术领域,“神学家”以几条通则来框范各种艺术现象,“化学家”则具体解析着具体的审美心理活动。

以上这些事例说明,许多高水平的艺术家虽然未必已进入观众心理学的系统研究,但早就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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