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吓人,吓死人。
还好林小曼只是吓晕了过去。脑瓜子胡思乱想,耳旁音乐回响,眼前的场景重现,三位一体的恐怖电影真实再现,晕过去是最好的选择。在这种冷静环境中至少不会出现血液凝固,思维僵硬的状态,而同时还伴随惨绝人寰的尖叫声。让邻居以为发生了灭门惨案或者是先杀后奸的变态事件。
当林小曼再次醒来的时候发觉自己躺在床上,旁边还放着一杯水。脑海里浮现出了她刚刚没有忘记的事情,还正在思考究竟是做梦还是确实发生的。她掀开被子,然后发现自己并未穿睡衣,身上只有性感的黑色黛安芬。
慢慢的从床上坐起来,眯着眼睛找拖鞋时感受到地上竟然有东西。睁眼一看,竟然是阳光衣着整齐的躺在她床下的地板上。林小曼还是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尖叫,躲进了床上的被窝里。
这种刺穿耳膜的声音也让地上的阳光在睡梦中就意识到林小曼的苏醒。紧接着床上的什么枕头、趴趴熊、狗狗之类的东西都给扔了下来,悉数砸在阳光身上。阳光也没怎么动,似乎在等待林小曼把自己也扔下床来,砸到自己身上。
阳光也就准备离开这是非之地,他根本没有打算和林小曼说什么。他知道此刻解释任何事情都是徒劳的。
试想一下,整整一夜的时间,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大家心照不宣也就算了,没必要过多的去说什么没做、做了,纯洁的友谊,大家还是好朋友,我会对你负责之类的鬼话。这种套话连自己都不相信,更何况林小曼。
阳光把晕倒的林小曼抱下楼来,帮她脱去在地板上弄湿的睡衣,放在床上,盖好被子。然后自己睡在床底下。绝对不会有人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如果当初阳光和衣躺在林小曼的旁边,或许还有得一争。这种睡在地板上的事情就是典型的做贼心虚的表现了。如果阳光再说一句:“我什么都没做过”,那就更是典型的不打自招。
于是乎阳光干脆一言不发,直接出门。这门一定出得要有气势,要雄赳赳气昂昂,要在第一时间能够镇住林小曼,让她来不及反应这是为什么。只要出得这扇门,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至少保证了现在的人生安全。实在不行来个打死不承认,她林小曼也毫无办法。再退一步说,老子阳光是死猪不怕开水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