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你学得真快,你以前从没碰过吉他?”独脚大叔吃惊。
乌拉拉的手,简直就是从吉他延伸出去的一部分。
他的音感,早就从无数打斗训练中所培养的种种敏感节奏,迅速被召唤出来。
但乌拉拉自己也很吃惊。
明明就跟自己热衷的摇滚乐迥然不同,邓丽君却一点一滴占据他对音乐的信仰,尤其他看见钢铁男子汉般的哥,在听了自己弹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时,竟会偷偷拭泪。
哥一定是想起了小蝶。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我爱你有几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
一边弹着吉他,乌拉拉开始领悟,原来这个世界的美好,就是各种不协调都能漂亮地共同存在,但并非水乳交融,而是持续美好的不协调。
喜欢邓丽君,喜欢摇滚。这就是自己。
“哥,我好像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了。”乌拉拉。
“喔?是弹吉他吗?”哥笑。
“嗯。”乌拉拉笃定。
不久,乌拉拉十七岁生日。
哥买了一个数位随身听,跟一把蓝色吉他送给乌拉拉。此时的乌拉拉已经不需要向独脚大叔学习任何技法,他靠着从耳机里不断横冲直撞的摇滚乐震荡灵魂,然后将灵魂的震荡波幅,轻易转换成手指与弦线的携手狂舞。
不需要认识五线谱,不需要了解任何乐理。纯粹的爆发。
正当乌拉拉开始跟独脚大叔一起到街头卖唱后,某个午后,父亲终于答应乌拉拉可以开始学习猎命。
“真的吗!”乌拉拉惊喜不已。虽然自己早就偷偷将猎命术练到出神入化,但父亲亲口认可自己在咒术与体术上的成长,仍旧让他很开心。
“乌霆歼。”父亲看着哥。
“嗯?”哥坐在地上,又是一身伤,同样是父亲痛打下的结果。
“城北来了一批鬼。”父亲。
“那又怎样?”哥躺在地上,绅士舔舐着哥额头上的创口。
“带弟弟去杀鬼吧。”父亲丢下这一句,冷冷地走了。
那是哥送给小蝶的,最后的新婚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