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路亡羊 11(5)

这件事之所以顺利,是因为冯万樽准备了四辆车。他遥控汽车的时候,阿三配合,而他将汽车驶离现场时,阿三则将第二辆车驶入现场。这些汽车的性能非常之好,他们又经过充分训练,一辆车仅仅用五分钟就能完成作业。

果然,第二天的赛事大热倒灶,黑马胜出,赔率一百二十倍。在这匹黑马身上,冯万樽投注两万,结果赢了两百多万。

陈士俊最大的期望是每一场赛事都造马,这样的话,一个月下来,可能增加上千万的收入。就算不能每一场都做手脚,那么每一个比赛日至少做一场,效果也完全不一样。

冯万樽的想法不同,他知道,久做必出问题,如果有人发现他们频繁地在马场周围玩遥控汽车,难保不会引起怀疑,一旦有人注意此事,就会成为轰动一时的大案。如果是别的案子,你还可以想办法获得陪审团的同情,最终得到轻判。赌马这种事不同,即使选择的陪审团成员都不参与赌马,也难保他们的熟人朋友没有赌马的。此事触犯的是众怒,最终被判重罪的可能性极大。尤其重要的是,任何案件都以案值为定案标准,造马这种案子,你怎样确定案值?以获得利益为案值标准,还是以造马行为所改变的赔付款总额为标准?若以后者为标准,案值便可能高达几千万,判上十几年,完全没有人为你鸣冤叫屈。因此,他给自己定下一个原则,每次只对一场马使手段,每个月只做三次。

每次只做一场,最大的好处在于,冯万樽和阿三只需要在现场停留半个小时左右,这个时间相对较短,就算有人发现,也不一定引起注意。操作结束,他们可以快速离去,避免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其次,只有一场马出现异常,没有人会想到有人造马,通常还会以为是一些偶然因素造成的。至于每月做三次,想法是一样的。每周有两个赛马日一个月至少有九个赛马日,每三个赛马日做一次,他们就能十分从容。每个赛马日他们都可以做好准备,然后选择环境最好的时候下手,只要有哪怕一点儿风险,他们就放弃。

因为第一次造马,时间已经是月中,因此,这个月冯万樽只对两场赛事做了手脚。即使如此,他的个人收入也相当可观,超过了三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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