瓢把子的江湖轶事(7)

三天后,三师叔就离开了,他要去北部的四子王旗。那时候,四子王旗属于绥远省,现在属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我没有跟随三师叔漂泊,我留了下来。三师叔和师父凌光祖不一样,师父凌光祖像只老母鸡一样守护着徒弟,而三师叔是一只公鸡,他只顾自己逍遥自在,见到母鸡就扑上去,从来不会照看鸡雏的。他浪迹天涯,如水中浮萍,依靠自己在江湖上创出的名号,走到哪里吃到哪里,吃到哪里睡到哪里,他从不缺钱,也不缺女人。

我虽然没有跟着三师叔离开,但是因为有三师叔这层关系,虎爪对我青眼有加。

虎爪给了我们一笔钱,这是我们在大同的生活费,通俗的说法叫安家费。

虎爪允许我们在大同范围内偷窃,但是宣布了两条纪律:一,只准偷窃官员商家;二,偷窃东西全部上缴。

关于第一条,燕子的解释是,虎爪从来不对平民下手,因为平民的钱来之不易,都是辛苦钱,而官员商家的巨款,要么是贪污的,要么是诈骗的,取他们的钱,理所当然。虎爪觉得,好好做清官,好好做生意,是发不了大财的。关于第二条,这是这个行业的行规,即使上缴到组织手中,也要保存三天,三天后,才会进行分配。

为什么又要保存三天呢?燕子说,偷窃这个行业,难免要与官府、黑帮、警察打交道,如果被偷窃的人背景深厚,就会找到官府、黑帮、警察中的任何一方,这任何一方就会找到虎爪,索要财物。虎爪要在这一带生存,绝对不能得罪这些人,所以就要退还给被偷者。

在偷窃行业里,这种情形被认为是最晦气的。

过去,官黑一家,警匪一家。他们看起来彼此互不来往,其实背后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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