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不吃洋葱的少女(1)

守时是优点。对我来说,守时是一个习惯,一个很难改变的“恶习”。

第一次跟齐轩约会时,他很诧异我会准时出现。我甚至提前了几分钟,几乎与他同时到达。

第二次,他不露声色。

第三次,他终于就此发表了意见。

“以后我要提前五到十分钟出门。”

我立刻从他的语气和神态中领悟到这句话的内涵。第四次我们约在正大广场的唐宫见面,打算先在那里吃早茶,再去楼上的星美看电影。

我胡乱逛着商店,看着时间,确定自己已经迟到五分钟后才乘手扶电梯上了六楼。

领位员把我带到齐轩面前,他立刻起身,替我拉开座椅。态度殷勤,神色愉快。我从心底舒了一口气。他喜欢女人比他晚到,他喜欢不慌不忙尽在掌控中的感觉。当我朝他走去时,他的每个毛孔都在向我发布这条信息。

我知道,主动在诸如此类的细节上迁就男人,对女人并无好处。但我能怎么办?第一次见面,他就刻在了我心里。我那些笨拙的试探、诱惑、调情,齐轩有时接过去,有时无动于衷。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无法确定,他跟我约会,是想谈恋爱,还是逢场作戏。

今天是第五次约会。齐轩在我下班前几分钟打来电话。

“晚上一起吃饭吧。”是随意的、肯定的语气,而不是恳求的疑问句。

“几点,去哪儿?”我很高兴。

他说了个地方,听上去是家日本料理店,不远,乘三四站公交就到了。

“还有两个朋友要过来,一块儿聊聊?”齐轩改成试探的语气。我很大度地说:“行啊,待会儿见。”

齐轩担心我不肯答应这种临时凑局的邀请?他错了。认识他三个月,我已忘记拒绝两个字怎样写。

与守时相比,选择性遗忘才是我毋庸置疑的优点。

那些不愉快的、羞耻的记忆,统统被我埋葬起来,墓碑上写明:请勿碰触。

不过,现在我知道了,这条优点,只是老天让我暂时安心。一旦回忆穿越时空跳到我面前,那些坏的回忆,就会将我打得鼻青脸肿脑袋发懵。

看到白雪,在脑袋发懵之后,我第一时间提醒自己:请注意控制情绪,笑一个。

据说拔掉智齿会改善下颌骨过宽的脸型,矫正牙齿能使嘴型变美。现在我信了。除了下巴变窄了嘴巴变秀气了,仔细看,眼前的白雪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当年她有着宽腮帮和两颗大龅牙。

齐轩介绍说:“微雨,白雪跟你是老乡。”

“你是康城人?知道康城一中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白雪瞅我一眼,说:“当然。康城一中是省重点,有点儿名气。”

这个话题没再继续。我像在工作场合中一样跟齐轩带来的几个人交换了名片。白雪的男友马克把我的名片收进钱夹里,也跟我攀起了老乡。

在我给齐轩描述的个人履历里,我是在康城长大的无锡人。马克说他是常熟人,苏锡常,长三角一带人,都算他的老乡。

齐轩叫了清酒,又叫了金枪鱼刺身和寿司、天妇罗。马克说,他和齐轩在某个合作项目中认识,而白雪和齐轩,又碰巧是去年上日语小班的同学。马克没特意介绍他跟白雪是情侣 关系,不过,明眼人一望便知。

人际圈子一旦重合,就会给人造成彼此有缘的印象,现在又加上我——他们一致认为我与他们三个都有交集,所以,我们几个虽是第一次聚会,但看上去已组成了一个新的、关系牢固的圈子。

然而,这绝对是个可笑的自欺欺人的想法。在三维空间里,有些线条看上去是交叉成角的,但那只是视觉上的错觉。比如白雪,尽管我确认她与我曾是同学,但她仿佛完全不记得这一点。

白雪对我客气而有距离,如同对待任何一个初次相识并不怎么投缘的陌生人。无论我的名字,还是我那曾经的庞大体积,她都忘了。

她不开口,我自然不会主动与她相认。

餐厅又来了客人。齐轩和马克的目光最先被吸引过去,又不约而同发出轻嘘声。一个穿背心和短裙的象腿姑娘蹬着一双高跟鞋,挽着名身材瘦小的男士从我们身边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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