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消费(1)

蒙组稿者垂青,要我来谈一谈个人消费。这实在不是最佳选择,因为我的个人消费决无任何典型意义。如果每个人都像我这样,商店几乎都要关门大吉。商店越是高级,我越敬而远之。店里那一大堆五光十色,争奇斗艳的商品,有的人见了简直会垂涎三尺,我却是看到就头痛。而且窃作腹诽:在这些无限华丽的包装内包的究竟是什么货色,只有天晓得。我觉得人们似乎越来越蠢,我们所能享受的东西,不过只占广告费和包装费的一丁点儿,我们是让广告和包装牵着鼻子走的,愧为“万物之灵”。

谈到消费,必须先谈收入。组稿者让我讲个人的情况,而且越具体越好。我就先讲我个人的具体收入情况。我在50年代被评为一级教授,到现在已经40多年了,尚留在世间者已为数不多,可以被视为珍稀动物,通称为“老一级”。

在北京工资区――大概是六区――每月345元,再加上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每月津贴100元,这个数目今天看起来实为微不足道,然而在当时却是一个颇大的数目,十分“不菲”。我举两个具体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厅),大约一元五到两元,汤菜俱全,外加黄油面包,还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鸭,也不过六七块钱一只,其余依此类推。只需同现在的价格一比,其悬殊立即可见,从工资收入方面来看,这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期之一。这是以后才知道的,“当时只道是寻常”。到了今天,“老一级”的光荣桂冠仍然戴在头上,沉甸甸的,又轻飘飘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实际情况却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老桂冠”。我很感谢,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发明了“工薪阶层”这一个词儿,这真不愧是天才的发明,幸乎不幸乎?我也归入了这一个“工薪阶层”的行列。听有人说,在某一个城市的某大公司里设有“工薪阶层”专柜,专门对付我们这一号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话,这也不愧是一个天才的发明。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俊杰”。

我这个“老一级”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钱呢?要了解这一点,必须先讲一讲今天的分配制度。现在的分配制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极大的不同,当年在大学里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资生活,不懂什么“第二职业”,也不允许有“第二职业”。谁要这样想,这样做,那就是典型的资产阶级思想,是同无产阶级思想对着干的,是最犯忌讳的。今天却大改其道。学校里颇有一些人有种种形式的“第二职业”,甚至“第三职业”。原因十分简单:如果只靠自己的工资,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这个“老一级”为例,账面上的工资我是北大教员中最高的。我每月领到的工资,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约700元至800元。 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等,约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实际留在手的只有300元左右,我要用这些钱来付全体在我家吃饭的四个人的饭钱,这些钱连供一个人吃饭都有点捉襟见肘,何况四个人!“老莫”、烤鸭之类,当然可望而不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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