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人(1)

鲁迅从尼采主义转向马克思主义,看似一百八十度大翻转,其实他经历了一个并不矛盾的思想过程:

1.早期他追求精神的“发扬踔厉”,即个性自由的发展,个人意志的伸张,个人才能的发挥和成长,以此成全“人国”之建设。但是精神卓异的追求必得在众生权利平等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这是因为,追求精神卓异者乃是良心健全者,他/她从起点即不能忍受人类生存权利的不平等。精神卓异的目标即是真善美,而众生苦况乃是最违背真善美者。因此,追求精神创造力之无尽成长的起点,必须是全人类的权利平等。当这种平等问题成为最妨碍人之健全存在的问题时,鲁迅必然走向——

2.追求个人权利的平等。这种权利既包括物质权利,又包括精神权利,即每个人都有自由的肉身和精神存在的权利,二者必须同时共存。这也就是鲁迅为何为大众的物质权利、教育权利、言论自由权利而战斗的原因。他在理性认知的层面,从未迁就和迎合大众的精神水平,而强调知识分子的“教育者”功能。但是他因此而疏远了那些高蹈精英派单单指向自我完成的精神探索。他要的是担荷众生苦的精英艺术与思想文学。这是他作为艺术家的选择。他不必为其他选项作定位式的价值评估,因为他不是学者。他晚年的“为人”意志战胜了“为己”冲动,这是他的种种精神选择和褒贬尺度之成因。而他的“为人”意志太切,使他以过于迁就和现实的态度选择同路人。他遂选择了声称“为大众谋幸福”的政党。这是与他的阅历分不开的——他接触的共产党员,从陈独秀、李大钊、瞿秋白、冯雪峰、柔石,一直到那些沉默就义的无名者,都是德行高洁之士。

一个主张“超人”存在的天才,何以最后与“弱者”站在一起?逻辑过程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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