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我为什么这样写鲁迅?(2)

跳进去之后,最要紧的是选择——让哪些场景进入主人公的意识中?意识流的好处是自由,坏处是容易飞散,飞散不好,观众就会打哈欠——这一点,戏剧着实和小说不同。彼得·布鲁克(PeterBrook)早就警告过:“戏剧这种形式是多么脆弱而难以维系,因为这小小的生命火花得点燃舞台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对剧作者来说,点燃火花的实验室在其自心。在浩如烟海的鲁迅著作和相关回忆录中,我生平第一次以偷窥癖的嗅觉和冷血,搜寻他的痛苦、纠结、迷误和软肋,从中提炼我需要的火花。我要写的不是领袖敕封的“圣人”——所谓“伟大的思想家文学家革命家”和“空前的民族英雄”,也不是大众追捧的“凡人”——所谓最有人情味的“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好师长”。不。我要写的是一个复杂而本真的心灵。他的伟大和限度,创痛和呼告,我不想辜负。

鲁迅的平生,有三大伤心——早年不幸的婚姻,中年兄弟失和,晚年与全心扶助的左翼力量闹得不愉快。他的身后,则留下了一个谜团,这谜团他若地下有知,一定更其痛苦——他虽一生致力于反抗专制强权、帮助弱者追求自由,若干年后却被弱者拥戴出来的最高领袖把他当作自己囚禁自由的盟友。《鲁迅全集》是“文革”时期唯一公开出版的伟人全集(连革命导师们都只能出选集),一个通过注释和各种回忆录而改造包装出来的横眉冷对、痛打落水狗的“棍子”形象,使伤痕累累的人们唯一想要对他做的,就是厌倦和逃离。时至今日,关于“为何鲁迅能被权力利用”的问题,在中国学术界依然争论不休。

我决定以我的方式,在剧作中触及这一切。并非因为这些事件是鲁迅人生中最有争议、最赚眼球的内容,而是因为,它们最能显现他贯穿一生的精神逻辑。这个逻辑,既是鲁迅精神复杂性的成因,也是作为戏剧主人公的他,精神戏剧性之核心所在。这个逻辑是什么呢?

说来话长,归结起来便是“爱与自由的悖论”。这里的“爱”,不是爱情,而是牺牲之爱,舍我之爱,类似十字架上的耶稣之爱。不同的是:耶稣为彼岸的天国而牺牲,鲁迅为地上的天国而舍我——他太爱那些无依的灵魂,放不下弱者的眼泪,他希望自己加入的战斗能给他们现世的超度和安慰。因此,“眼泪”是这部剧作的核心词。但先生的经验和理性尚未认识到:凡以“地上天国”之名建造的,莫不是人间地狱;在这过程中,崇高的牺牲者托举起来的不是众生的自由,而是“人神”的僭越。但他自由的天性却已预感到这种危险,因此他最终的选择是:左右开弓的独自“横站”。

从私人生活到公共生活,鲁迅一生都往来奔突于律令般的“爱”和天性的“自由”之间,以自我牺牲始,以逃离桎梏终——直到生命的尽头。这个孤独伟大的悲剧人物,他的悲剧性永远属于现在进行时,其烈度不因时代变迁而稍减。望着他寂寥的背影,我感到如果再不走近他,就永远走不近他了。对他的负心已久,我只想以我的《鲁迅》,稍稍减轻自己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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