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脑袋忽冒出一群人物,全是我家乡天津卫的奇人异士。天津这块地里边,有碱有盐还有硝,因生出各色性格的人,又热又辣又爽又嘎又不好惹。因之,自儿时耳朵里就装满一群群乡土怪客与民间英雄,叫我称奇叫绝,心里佩服。我信—如果没这些人物,就不知道嘛叫作天津卫。
文化学者好述说一地的特征,写小说的只想把这一方水土独有的人物写出来,由此实实在在捧出此地的性情与精神,所以自从我写小说,此地的人物就会自个儿钻出我的笔管,然后一个个活脱脱站出来,独立成篇;一个人物一个故事一篇小说,反过来一篇小说一个故事一个人物。比如《俗世奇人》就是这种写法。
我喜欢这样的写法。好比雕工刻手,去一个个雕出有声有色有脾气有模样的人物形象。小说之所求,不就是创造人物吗?小说成功与否,往往要看掩卷之后,书中的人物能不能跑出来,立在书上。
《俗世奇人》成书前,先是以《市井人物》为题一组组刊在《收获》《故事会》及一些报纸上。后来集结成册,取名《俗世奇人》,凡十八篇。出版后读者甚夥,有些篇章被选入教材。这一来,脑袋里还有一些没写出来的人物便闹腾起来,也要出头露脸,展现身手。近日得闲,一下笔又冒出一群津门奇人,数一数,恰好也是十八个人物十八个短篇。怎么正好也是十八呢?别问我,我也不知。
如今这三十六篇的主人公站在一起,再加上众多配角,乱哄哄一大群。看上去,正是我心里老天津卫的各色人等。
若说地域文化,最深刻的还是地域性格。一般有特色的地域文化只是一种表象,只有进入一个地方人的集体性格的文化才是不可逆的。它是真正一种精灵。还有比《朝花夕拾》那些人物更鲜明的鲁镇,比《骑兵军》那些故事彰显得更夺目的哥萨克吗?
我承认,我是从文化视角来写这一组人物的。从年鉴学派的立场看,任何地域的性格,都是在其历史某一时期中表现得最充分和最耀眼;比如清末的北京、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和清末民初的天津。我前后所写的这三十六个人物,都在清末民初同一时代,所以这些新写的人物仍然使用原名—《俗世奇人》,只在后边缀个“贰”字,以区别前后而已。
若君问我还会接着写下去吗?这由不得我,就看心里边那些没有写出的人物了,倘若哪天再有一群折腾起来,叫我不宁,自会捉笔再下。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