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北大 3

为什么“学生势力这样强大而且这样嚣张跋扈”呢?蒋梦麟认为这与他们的出身有关。他说:“这些学生多半是当时统治阶级的子女。学生的反抗运动,也可以说等于子女对父母的反抗。”另外,“学生运动在校内享有教师的同情,在校外又有国民党党员和共产党党员的支持,因此势力更见强大”。(《西潮·新潮》第136 页)蒋梦麟还说:许多事例“足以说明学生运动中包含各式各样的分子。那些能对奋斗的目标深信不疑,不论这些目标事实上是否正确,而且愿意对他们的行为负责的人,结果总证明是好公民,而那些鬼头鬼脑的家伙,却多半成了社会的不良分子”。

(同上,第133 页)

尽管如此,蒋梦麟对于当时的学生爱国运动还是给予热情支持。比如“三一八”惨案发生后,蒋梦麟多次出席“北京国立九校校务讨论会”,处理善后问题,并严厉谴责政府屠杀学生的暴行。

2. 自治与“治自”

蒋梦麟的一生,始终把教育与改变人生态度、培养合格公民联系在一起。他虽然对学潮多有批评,但还是把五四运动比作中国的文艺复兴,希望以此为起点,“把中国委靡不振的社会,糊糊涂涂的思想,畏畏缩缩的感情,都一一扫除”,使每一个人都成为一个活泼泼的公民(《蒋梦麟学术文化随笔》第48—49 页)。1919 年北大发生林德扬自杀事件,五四运动中的学生领袖罗家伦认为这是恶劣的社会造成的悲剧。蒋梦麟认为,除了社会之外,这也是中国人心气薄弱的表现。为此他撰文说:“中国之社会,一罪过之社会也。中国之家庭,一罪过之家庭也。以罪过之社会,建神圣之国家,犹设天堂于地狱。”因此“泛言改革政治,其效必浅。泛言改革社会,其祸必巨。欲图积极之进行,必须有一人手之的实办法。此法为何,曰建设新国家于学校之中”。(同上,第112 页)

蒋梦麟第一次代理北大校务只有两个月左右。1919 年9 月蔡元培返回北大,聘他为教育学教授兼总务长。他说:蔡先生回来后,“北大再度改组,基础益臻健全。新设总务处,由总务长处理校中庶务。原有处室也有所调整,使成为一个系统化的有机体,教务长负责教务。校中最高立法机构是评议会,会员由教授互选;教务长、总务长,以及各院院长为当然会员。评议会有权制订各项规程,授予学位,并维持学生风纪。各行政委员会则负责行政工作。北大于是走上教授治校的道路。学生自治会受到鼓励,以实现民主精神”(《西潮·新潮》第127 页)。可见要“建设新国家于学校之中”,除了教育独立、学术自由、教授治校等要素之外,学生自治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关于学生自治,蒋梦麟的两个演讲谈得非常透彻。第一次是1919年10 月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校庆纪念会上。五四运动以后,学生自治会即学生会纷纷成立,因此蒋梦麟首先指出:我们讲学生自治,要研究三个要点。第一是学生自治的精神,第二是学生自治的责任,第三是学生自治带来的问题。所谓精神,是一种公共意志。一个团体有了公共意志,大家就会不知不觉地受其感染,否则这个团体就无法存在。所以学生社团结合的要素,不是在章程,而是在养成一个公共的意志。换一句话说,就是养成一种精神。他还说,学生自治不是一种时髦,也不是要反对教师,而是一种移风易俗的爱国运动。因此大家应该有一颗移风易俗的爱国心,来培养这种自治精神。关于学生自治的责任,蒋梦麟认为应该表现在四个方面:一要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二要建立公共服务的观点,三要生产更多的文化,四要为改良社会做出榜样。至于学生自治可能带来的问题,比如学生个人的行为该不该管,学生团体与教师以及教师团体产生矛盾怎么办,蒋梦麟也作了很好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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