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品学兼优的南开在校生万家宝担任了学校内部文艺杂志《南开双周》的戏剧编辑,此时他经过了张彭春的启蒙,萌生了对话剧写作的极大兴趣。
1922年,万家宝以曹禺为笔名写下了他的第一部小说《今宵酒醒何处》。曹禺这个笔名是他将自己的姓拆开,“万”的繁体字为一个“草字头”和“禺”字的组合,草字头与“曹”谐音,故“曹禺”即“万”。
一年后,曹禺在南开大学的课程全部完成,临近毕业之时,曹禺秉承父亲的意愿,报考协和医学院,本想把行医作为自己的终身职业。但他两次投考协和医学院都未被录取。恰巧南开又做了一个决定,曹禺因为成绩优异,可以免试升入南开大学政治系,于是曹禺毫不费事地进了南开大学的政治系。但没多久,天生感性的曹禺就对政治经济学的课程不感兴趣了,遂于1930年的暑假专程去北京报考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最终被录取。
1930年9月,曹禺与其他八位南开大学的同学一起转入清华大学,插入西洋文学系二年级就读,广泛涉猎西方文学特别是戏剧文学。
清华大学也有学生演剧的传统,但是不像南开剧团那么出名,也不具备南开那样成熟的领导队伍。为了配合教学,清华西洋文学系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大学一、二、三年级学生都要参加演剧,由四年级的同学充当裁判,年年都照例进行。
曹禺一跨进清华校门,这个消息在同学们中间就传开了:从南开来了一个会演剧的新同学,还是戏剧家张彭春的得意弟子。
曹禺由此成为清华校园内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
1932年,清华的剧团排演英国剧作家高尔斯华绥的《罪》。这一次,曹禺被推选当上了导演。因为这个戏还从未在话剧舞台上演出过,剧中人物不多,场景也很少,便于新手导演排练、调度。
《罪》的剧情大概是这样的:一个名声显贵的家庭里有一对兄弟,哥哥吉斯和弟弟拉里。吉斯是一个律师,弟弟拉里爱上了一个叫汪达的穷女孩,汪达16岁时就被恶霸威廉强占了,后来她不堪侮辱,一个人逃出来。威廉来找汪达,巧遇拉里,拉里失手打死了这个坏蛋。拉里把事情告诉哥哥,吉斯为维护家庭的名声,找到汪达,让她断绝和拉里的关系,以便拉里逃走。但拉里和汪达爱情诚笃,不愿分开。
就在三人纠缠之际,忽然传来杀威廉的“凶手”已经被抓到的消息,原来是警察误抓了一个无辜的老人。吉斯想将错就错,顺势让弟弟脱罪,他安排拉里暂避,并劝告拉里和汪达一同逃走。但有良心的拉里却不愿让无辜的老人替自己去死,受到了内心极大的煎熬。最后,拉里和汪达这一对恋人服毒而死。拉里在自杀前愤懑地说:我恨这个世界,我恨这个吉斯的世界,我恨这个强权黑暗的世界。
在这个剧里吉斯由同学孙毓棠扮演,拉里由曹禺本人扮演,女主角汪达则是由曹禺还不太熟悉的法律系女生郑秀扮演。
郑秀是清华大学的校花,长得很漂亮,而且出身不凡,父亲郑烈是国民政府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家资富饶。郑秀从小生活在养尊处优的环境中。长大后的郑秀身材苗条,面容清秀,很爱活动,而且举止娴雅,仪态大方,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18岁那年,郑秀由北京通县的贝满女中考入清华大学,她的大方美丽自然吸引了清华同学们的目光。
为了排戏,曹禺和郑秀接触的机会多了起来。排练在清华校园内二院91号曹禺的宿舍里进行,前后有一个月,每次排练完之后,曹禺都送郑秀回新南院宿舍。没多久,曹禺对美丽的郑秀产生了爱慕之情。曹禺罗曼蒂克十足,为了追求郑秀,他经常跑到女生宿舍——古月堂外边守候着郑秀,一宿一宿地守在那里,痴痴望着郑秀宿舍的窗子,有时夜晚徘徊在楼旁的小树林里,呆呆地踱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