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传》 第六章 神、鬼、人(1)

卷二 壮年

宋仁宗嘉祐七年至神宗元丰二年(一〇六二—一〇七九)

第六章 神、鬼、人

纵然苏东坡才华熠熠,在仕途上他仍须由低级而上升。在仁宗嘉祐六年(一〇六一),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有权连署奏折公文。在唐朝,因行地方分权之制,形成藩镇割据,国家颇蒙其害,最后酿成叛乱,陷国家于危亡,而藩镇大员每为皇亲国戚、朝廷诸王。宋代力矫其弊,采用中央集权,武力环驻于国都四周,并创行新制,对各省长官,严予考核节制,其任期通常为三年,因此时常轮调。每省设有副长官连署公文奏议,即为此新制度中之一部分。苏子由也被任为商州军事通官,但是父亲则在京为官,兄弟二人必须有一人与父亲同住京师,因为无论如何,总不可使鳏居的老父一人过活。于是子由辞谢外职不就。子由为兄嫂赴任送行,直到离开封四十里外的郑州,兄弟二人为平生第一次分手,子由随后回京。在此后三年之内,东坡在外,子由一直偕同妻子侍奉老父。东坡在郑州西门外,望着弟弟在雪地上骑瘦马而返,头在低陷的古道上隐现起伏,直到后来再不能望见,才赶程前进。他寄弟弟的第一首诗写的是:

不饮胡为醉兀兀?此心已逐归鞍发。

归人犹自念庭帏,今我何以慰寂寞?

登高回首坡陇隔,惟见乌帽出复没。

苦寒念尔衣裘薄,独骑瘦马踏残月。

路人行歌居人乐,僮仆怪我苦凄恻。

亦知人生要有别,但恐岁月去飘忽。

寒灯相对记畴昔,夜雨何时听萧瑟。

君知此意不可忘,慎勿苦爱高官职。

“风雨对床”之思,在唐人寄弟诗中有之,此种想法成了兄弟二人团聚之乐的愿望,也是辞官退隐后的理想生活。后来有两次弟兄二人又在官场相遇,彼此提醒在诗中曾有此“风雨对床”之约。

由京都到凤翔的函件,要走十天才到,兄弟二人每月经常互寄诗一首。由那些诗函之中,我们可以发现,初登宦途时,苏东坡是多么心神不安。兄弟二人常互相唱和。在唱和之时,要用同韵同字,所以是磨炼写诗技巧的很好的考验。在中国过去,此种写诗方法,是文人必须具备的成就。在这类诗中,可以找到令人惊喜的清新思想,用固定韵脚的字,各行要有自然的层次。犹如在玩纵横字谜一样,韵用得轻松自然时,其困难正足以增加乐趣。在写给弟弟最早的和诗之中,东坡已经显示出他那完美的诗才。他按规定用“泥”和“西”两字做韵脚,写出了下列的诗: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趾爪,鸿飞哪复计东西。

这首七绝成了东坡诗的佳作。此处“飞鸿”一词是人心灵的象征。实际上,本书中提到东坡的行动事故,也只是一个伟大心灵偶然留下的足迹,真正的苏东坡只是一个心灵,如同一只虚幻的鸟,这只鸟也许直到今天还梦游于太空星斗之间呢。

凤翔位于陕西的西部,离渭水不远。因为陕西为中国文化的发源地,整个渭水流域富有古迹名胜,其名称都与古代历史相关。强邻西夏,位于今之甘肃,时常为患中国,陕西省因而人力财力消耗甚大,故人民生活甚为困苦。苏东坡到任后第一年内,建了一栋庭园,作为官舍,前有水池,后有亭子,另有一上好花园,种花三十一种。

苏东坡既已安定下来,判官之职又无繁重公务,他遂得出外遨游,到南部东部山中游历,动辄数日。有一次,他因公须到邻近各地视察,急需结束些悬而未决的罪案,并要尽其可能地将甚多囚犯释放。这件差事对他再适合无比,他于是畅游太白山和黑水谷一带的寺院,以及周文王的故里。有时清闲无事,他到西安附近有名的终南山去,去看珍奇的手稿,或是一个朋友珍藏的吴道子画像。

东坡年富力强,无法安静下来,这时是他生平第一次独自生活,只与娇妻稚子在一起。如今他已然尝到做官生活的味道,但并不如他梦想的那么美妙。远离开京都的骚扰杂乱,在外县充任判官,副署公文,审问案件,颇使他感觉厌烦无味。有时难免感觉寂寞,但也有时举杯在手,月影婆娑,又感觉欣喜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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