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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雪的天气,我背着丁汐禾走在南熙路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如她描述,这是我两天内第二次背她。
所以,我真是个幸运的陪她度过失恋前两天的人?我这样想着,又看向临街的橱窗,里边的我满面通红,竟然带着笑。幸运?为什么我要用这样的词。
不能再让这个女人碰酒,今晚,我应该会在本子上记下这个,这个叫作丁汐禾的女人,职业、年龄不明,性格外向刚猛,长得漂亮,不算太瘦,但对于喝酒这件事,我不敢恭维。
“你怎么可以随便就喝醉啊。”我尽可能让她往上颠了一下,这样我和她都更舒服一点。
“因为是你啊,林川成,开过山车的小孩儿。”她被颠醒了,在我肩头低声说话。
又像自己对自己说:“很多原来说过的话,最后都会变成难堪的证据啊。”她所答非所问,声音极低,但仍可分辨。
“喂,你家在哪里?”我很珍惜她此刻的清醒,想,还是赶紧送她回去吧。
“其实,大可不必,我唯一觉得难过的是,为什么所谓恋人,头一天还可以在一起,第二天就能成……陌生人。”她自顾自地说着。
“我们昨天刚刚分开,所以你现在可以理解我昨天为什么那样了。”她哧哧地笑了一下。
哪样?我尽力搜索记忆,显然这毫无用处。
然后她说:“放我下来吧,今天不能再骗你了。”
“哪有……”我这样说,像是推辞,可又觉得分外不妥。
我放下她,她站在雪里微微晃动,仰起脸接那些雪花,手臂再张开,像拥抱整个黑夜。
“瞬间就清醒了。”她说,她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啦,也算发完疯了,我保证,之后绝不会再出类似问题。”她伸出中间三根手指,做发誓状。我看到她的小指,它真的无用吗?
“我送你回去吧。”我说,像这样的天气,叫车应该很难。
“不用了,我坐地铁就好了。”她向我挥手,“就此别过吧,谢谢你啊,川成。”她转身跑向地铁站的入口,并没有给我挽留的时间,当要走向扶梯的时候,她冲我喊,“我到家会给你发短信的,非智能机先生。”
然后,她消失在下行电梯的入口处。
我向她挥手,心里突然觉得失落,丁汐禾,职业莫测,声音被抽去高音,和我有奇怪的熟悉,又有超乎寻常的亲近感,可即便如此,于我来说仍是个奇怪的存在。她总是神奇出现,又神奇消失,而我竟对此毫无招架之力,我为什么说“仍”?
在雪里发了一下呆,我走进南熙路地铁站,再转七号线回家。
走出地铁,雪下得更大。有中年人从我身后快速超过,又大声唱歌,声音洪亮有力,他看了一眼我,但也并不在意,雪簇簇地落下来,打在他黑色的风衣上。他应该喝了酒,公文包开着一个搭扣,走路有一点踉跄。
我自作多情地想,他也许年轻时候想当一个歌唱家吧。只是在这酒后的无人雪夜里,才敢大声唱出来,只是世界不停转动,并没有神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