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在真爱中没有牺牲与负担,真爱中也没有“应该”。所有的“应该”、“负担”、“牺牲”都会在生命中的某一天、某一时刻、某一层面要求代价与补偿。我喜欢说:“我爱你,是因为你值得,所以我选择要去爱你。”我也喜欢爱你时候的我,那个我充满了爱和温柔。这种觉知的爱不是为了别人而牺牲、委屈自己的需要而去爱,我是为了自己所爱而去爱,这样的爱才不会给对方带来负担,彼此之间也不会因对方的爱而感到压力与负担。真正的爱是没有条件的,他所爱的就是你本身,我们称这样的爱为“无条件的爱”。
当我们是婴儿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接收到父母亲给我们无条件的爱,但是这样的爱对我们而言,接受的时间及分量都太少了!很快地,我们就开始接受有条件的爱。我们的父母亲在内心深处受到整个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他们也认为我们必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会是有用的、有价值的,才会被喜欢、被尊敬、被爱。于是父母为了爱我们,开始用他们的爱来控制我们、塑造我们。为了适应这个环境、避开惩罚和痛苦、得到认同和爱,必须开始做些不是出自内心的行为。逐渐地,我们依附外界标准的性格开始形成。
在这段六岁以前的成长过程中,能得到愈多真爱、愈多“无论你是什么样子,父母都是爱你的”。这种无条件的爱的人,他的存在意识就愈强。但是父母亲都深爱自己的孩子,因此非常着急想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努力以社会规范来教导他们。许多为人父母者,无法看见自己在生命里面所压抑对过去生命的浪费,及不喜欢自己所造成的后果。他们总是希望孩子比自己更强,在孩子还没有充分得到无条件的爱之时,就给他们有条件的爱,去塑造、教导他们,换句话说,孩子们对自己内在的存在,并不能拥有很充分的满足,当年事日长,就开始在外在的世界追寻认同、肯定,于是会用两样东西来弥补自我存在价值的缺乏,第一种是做些什么(doing),第二种是拥有什么(having),来替代自己的存在价值。像林靖娟老师的事件,对她而言,在她的生命中,身为一个老师,这样高尚伟大的情操是她的天职,然而这真的是天职吗?还是后天的文化教育、社会价值观所赋予她的职务?对她来说,做这件事竟比她的存在还重要、比她身边的亲人对她的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