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8)

在9月30日最后一次全体会议上,胡乔木当选为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在这天的会议上,朱德作闭幕词。他说:“我们既然能够团结一致开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就一定能够团结一致把我们的国家建设好,把我们的国家引导到繁荣昌盛的境地。”这篇闭幕词也是胡乔木起草、经毛泽东修改过的。

参加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胡乔木参加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会议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

会后,胡乔木同出席会议的全体成员一起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到故宫午门前下车,登上天安门城楼,参加开国大典。

在新中国诞生的日子,由胡乔木起草、经毛泽东修改的两篇极为重要的文献公开发表。一篇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经9月30日全体会议通过,于10月1日由新华社播发;一篇是10月1日《人民日报》社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言》向“全国同胞们”宣告,全国政协会议“业已胜利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这次会议“代表了全国人民的意志,表现了全国人民的空前的大团结”。

《宣言》宣告:“在人民领袖毛泽东主席领导之下,我们的会议齐心一志,按照新民主主义的原则,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于北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采用了义勇军进行曲为现时的国歌,决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世界公元,选举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

《宣言》号召:“全国同胞们,我们应当进一步组织起来。我们应当将全中国绝大多数人组织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及其他各种组织里,克服旧中国散漫无组织的状态,用伟大的人民群众的集体力量,拥护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建设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的新中国。”

《人民日报》社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自豪地宣告:“前程无限光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诞生,四万万七千万中国人民开始自己当权管理国家,我们这个古老的东方民族揭开了历史的新的巨册。”社论介绍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完成的三项主要工作(一是通过了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二是选举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委员,选举了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三是决定了国都、国歌和纪年方法,制定了国旗),并着重对会议通过的三个文件作了评说。

社论说明这次会议的意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经完成了很好的工作。它为全国人民制定了国家的根本大法,选举了以毛泽东主席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同时明确指出了现在放在我们全国人民面前的任务。

10月19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政务院副总理以及下属委、部、会、院、署、行主要负责人的任命。胡乔木被任命为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秘书长,新闻总署署长。不久,他又成为中央人民政府发言人。文化教育委员会分管文化、教育、科学、卫生、新闻、出版等部门。这些部门建立伊始,文件很多,都要经过秘书长胡乔木审阅、批发。工作十分繁杂,胡乔木应付自如。周总理曾说,这么多文件,要不是都经乔木审定,谁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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