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6)

4月21日,中共七大预备会议召开,毛泽东在会上作《“七大”工作方针》的报告。会议确定了大会的主席团名单,确定了大会的议事日程。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共七大在延安举行。会议有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计755人。胡乔木作为候补代表出席大会,并负责大会记录和主席团会议的记录。

在七大会议的准备和开会期间,胡乔木除了参与《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和修改外,还不同程度地参与了一些其他工作。

6月19日,举行七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胡乔木和石磊继续担任会议记录。七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除选举中央领导机关外,还讨论了《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并决定继续由中央书记处书记兼中央秘书长任弼时组织修改,准备提交下次会议最后通过。任弼时和胡乔木等人,根据六届七中全会、七大和七届一中全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于7月24日印出“草案第四稿”。8月5日,又排印出历史决议“草案最后稿”,在作最后的文字修改和润色后,提交8月9日召开的七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讨论。

出席七届一中全会第二次会议的中央委员29人,候补中央委员12人,还有几位高级干部列席。与会人员没有再对历史决议稿提出大的修改意见。在会议表决时,《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获得一致通过。8月12日,正式印成党内文件。

多年以后,杨尚昆在谈到胡乔木对历史决议的贡献时,作过简要评论。他说:“据我所知,在弼时同志起草的决议稿的基础上,乔木改写过一个稿子;最后毛主席在闻天同志改写过的稿子上亲自修改,乔木又从旁帮忙,把主席的不少重要思想用恰当的文辞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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