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路跑赛,比的不是速度(3)

马拉松或许确立了他们的地位,赛道比赛或许让他们名声大震,但他们给人们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是非马拉松距离的路跑赛。路跑赛才是最能展现他们出众才能的地方——赛道比赛过于专业,马拉松又着实令人生畏,但路跑赛却是普通人也可以参与的,在发令枪响之前,即使是没受过任何训练的新手都能和世界冠军并肩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你也可以在星期六上午临时兴起插进一场8公里赛,跑完后仍有充足的时间吃早餐和午休。路跑,是由世界级运动员领衔的大众运动,也是处于叛逆期的少年在内心寻求自我完善的理想场所。在日益复杂、混乱的世界中,跑步是对超越自我的承诺,其中,路跑赛是集体的成就,每位参与者都是“赢家”。肖特、罗杰斯和萨拉查引领了路跑之路,千万项赛事随之兴起。

在那10年间诞生的所有赛事中,有一项赛事力压群雄、脱颖而出。它始于名不见经传的科德角(Cape Cod)小镇的一场周中远足活动,最初只是人们为泡吧找的借口,后来却发展成一项国际性的体育赛事,许多精英选手都来参赛。它成了无名跑者一炮而红的试验场,很快就赢得了“全美最佳路跑赛”的美誉。10年间,肖特、罗杰斯和萨拉查3人一直称霸此项赛事:他们7次夺魁,7次刷新赛会纪录,把这个小镇变成了他们的大本营。

法尔茅斯路跑赛最能代表跑步风潮的兴盛历程:它因肖特而诞生,随罗杰斯而壮大,同萨拉查一起到达巅峰。这也是唯一一场他们3人曾同台竞技的赛事。法尔茅斯的故事是跑步运动黄金时代的故事,它的兴起与壮大映照出美国的运动情缘。同时,它又是处在时代转折点上的美国的故事。在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危机下,当时的美国社会正在酝酿一场复兴运动——在城市里,在艺术上,也在商业和金融领域中。跑步既是带有“西绪福斯式”绝望的症状,也是不满与麻木情绪的解药。一脚前一脚后的机械重复,看似毫无意义,却又最为深刻。法尔茅斯是检验跑者信念的地方,也是跑者再度归来挑战他人与自我的地方。

我们的故事就始于法尔茅斯,也将终于法尔茅斯。它始于中途——1978年,一个骄傲的年轻人竭尽全力想要战胜他的前辈,却几乎为此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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