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1)

我有一个朋友叫老大,老大的特征是看上去像一个老大。具体一些的话怎么说呢,大家身边无外乎有两种朋友:一种是长得跟整了容一样帅的;一种是长得需要整容的。

老大属于第三种:长得像是整容失败的。

当然了,身为老大身边一个已经和他相处了十几年的兄弟,我深刻明白以貌取人是一种多么失礼的行为。老大长得很凶狠,是那种一眼看过去就让人觉得霸气侧漏的类型,当你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仿佛有无形的杀气扑面而来。如果这是你们第一次见到老大,完全会觉得他肯定是一个鱼肉乡里、欺凌百姓的大流氓;而你们的心里只会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样的人不被抓起来。

但是只要你和老大相处那么几年,我相信你心中所有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只剩下了另一个疑问取而代之:为什么这样的人还不被抓起来。

说了这么多,我还是得再次强调:以貌取人是非常要不得的坏习惯。上帝是公平的,如果他没有赐予你外在美,那么一定给了你许多闪光点来构成你的内在美。

说起来老大的内在美那就多了去了,简直可以写一本书。比如这么写:

“我有一个朋友叫老大,老大有很多善良的品行,比如老大私下里其实一直在给希望工程捐款——哦,也有人管这种捐款方式叫作福利彩票。但是老大这些年确实是一个只付出不索取的人,最好的证据就是老大已经不间断地学雷锋十二年了,连个安慰奖也没有得过,坚决不肯占福利机构一分钱便宜。(全文完)”

上面这段稿子我改了三四遍,以确保我没有遗漏老大的任何一个优点。以上可以看出,老大的心地充满了善良和无私。作为一个如此受人爱戴的角色,老大的朋友和兄弟很多,这些朋友和兄弟在老大看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朋友;第二类是兄弟;第三类是我。

这个秘密是老大那天醉醺醺的时候跟我兜的底,当时我很感动,要知道老大这人的脑内存本来就不大,还特意为了我建立一个新的文件夹来加以分类,可见情谊之深。

很多书里面都会有类似于老大这一类伟大人物的相关描写,无外乎什么“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天赋异禀,面露王色”这一类的正面烘托,说得好像这种人生活得多么多么惬意。其实在我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虽然老大长相确实天赋异禀,但是这么多年我们都知道,老大过得绝对不像那些书里面的主人公一样顺风顺水。

老大年轻气盛那几年,我和我身边的人也正好是年少轻狂的年纪。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我们最初的相遇用四个字描述就是可歌可泣的“快意恩仇”——用现在年轻人的话来说就是当街斗殴。当然了,自古以来我们受到的素质教育都告诉我们擒贼先擒王的战术,所以双方大概三十人在大街上一个照面,我们这边的人就纷纷指着老大说:“干掉这个,就是这个。”

没办法,就像我说的一样:老大长得太像一个老大了。

这种领袖气质实在是太优秀、太出众了,甚至出众到说老大这个人在群殴时“出类拔萃得仿佛深夜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也不为过。命运就是如此,这种人注定是不平凡的。一次两次也就算了,每一次都如此,算下来老大吃了不少哑巴亏。

其实不止我们,还有一次我们和别人起了冲突之后,连闻讯赶来阻止争斗的警察叔叔也把老大惊为天人:我们这群浑身是血的半大小子都是警告处分,只有一开场就被一棍子打倒在地的老大被治安拘留了七天。

跑题了……

很多人都有写日记的习惯,老大也不例外。老大曾经说过,自己的经历如果写出来的话,绝对是一本畅销书。因为我和老大认识十几年了,所以我丝毫没有怀疑过这句话的含金量。其实老大从小学六年级就开始写日记了,出书的话厚厚的足以凑够十几套。问题是前几年,啊,老大那啥的时候——具体那是什么时候呢不方便说,反正当时有一个专案组的警力在寻找老大——迫于无奈他焚烧了不少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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