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发展神速,原因何在?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分析了新殖民地何以繁荣,他认为印第安人的“让步”是关键:“文明国家的殖民地,其土地未曾开垦,或人口稀少,而且土人又容易对新来的殖民者让步,往往比任何其他人类社会富强得更快。”他还说,在非洲和东印度要驱逐土人比较困难,而北美的印第安人“无抵抗力”,太“软弱”,也就是说,要欺侮、恫吓他们太容易了,白人殖民者只要略施手段就能占有他们的土地。斯密分析的繁荣之因简单说起来就是:“自由”获得的沃土不必支付地租,大都不纳税,无须精耕细作就有丰产。地主为改善耕作以优厚的工资雇用劳动者,结果财富和人口都迅速增进。到了18世纪70年代,北美各殖民地的劳动工资比英格兰高出许多,食品价格又便宜,美元实际购买力在英镑之上。斯密没有告诉读者,北美各印第安部落也曾拒绝放弃家园,但是他们面临的敌人如此奸诈、强大、残暴,无法与之抗争。早期清教移民将印第安人视为“反基督势力”,把这些红皮肤的“魔鬼”赶入地狱是他们的天职。从17世纪到19世纪,北美印第安人没有停止过抵抗,同时遭到了一次次的种族灭绝式的镇压。美国人和他们的欧洲移民祖先相信上帝、自由和暴力,他们甚至坚信周期性地使用暴力会给本民族注入新的生命。“美国自由”的故事是一个长达数百年的鸠占鹊巢的故事,入侵的故事,美国史学界对印第安人被杀戮和驱逐(以及随之而来的失去生活来源)的经历、印第安文化的消失、欧洲移民抵达北美时的印第安人口(远远超出原来的估算)已经做过很多研究,方纳在这方面语焉不详,多少有点令人失望。
既然已提到斯密,还想就美国独立战争的起因多说几句。华盛顿们再热爱“自由”,如果不能立国,也不存在“美国自由”。长期以来我们习惯性地支持暴动、造反,任何反政府的行为都值得称道,于是盗跖也被奉为革命英雄。美国的独立势所必然,是力量对比发生变化的结果,但是我们一个世纪以来却给它(以及相关的神话)罩上一圈神圣的光环。我国的美国史和历史教科书中相关的部分几乎无一例外地出于一种掺杂了道义感的“进步史观”支持“美国人民的革命事业”。例如《辞海》对《唐森德条例》是这样解释的:“1767年英国议院通过加强剥削和压迫北美殖民地人民的一系列法案的总称,由当时财政大臣唐森德提出,故名。”我们再来听听亚当·斯密对此是怎样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