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烧女巫这个西方文化的特征,除偶尔政治的影响以外,从16世纪开始变得越来越不明显。英国最后一起判处女巫死刑的事件中,一个女人和她9岁的女儿被绞死。她们的罪过是用脱长筒袜的方式招惹来一场暴风雨。在我们这个时代,在孩子们的游戏中经常能找到女巫和妖怪。驱邪伏魔仍然是罗马天主教和其他教会的主要活动。一种信仰的崇拜者仍然指责对其他信仰的崇拜行为是邪恶的妖术。我们至今仍然在使用“地狱”(pandemonium)这个词(意指群魔聚居之地)。一个疯狂凶暴的人仍被说成是魔鬼般的人(在18世纪前,精神病还普遍地被归咎于超自然原因所造成,甚至失眠也被认为是魔鬼的惩罚)。半数以上的美国人告诉调查人员,他们“相信”魔鬼的存在,10%的人声称与鬼说过话,马丁·路德(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1483~1546):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倡导者。基督教路德宗的创始人。——译注)说他经常与鬼交流。
1992年,一本被称为“精神战手册”的《准备战争》的书中,丽贝卡·布朗告诉我们,流产和婚外恋“几乎毫无例外地会招致魔鬼的侵扰”。冥想、瑜伽和武术的目的是诱使虔诚的基督徒信奉鬼神;摇滚乐不是“偶然产生”的,而是撒旦本人精心控制人类头脑的计划产生的结果。有时“你爱的人被魔鬼缠身而毫无察觉”。魔鬼崇拜至今仍然是许多虔诚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传说中没有谈到太空飞船。但是却有大部分我们今天谈论的外星人绑架的主要内容,其中包括那些生活在天上对性非常感兴趣的非人类生物,它们能穿墙而过,能用心灵感应进行交流,在人身上进行生殖试验。如果我们不相信魔鬼确实存在,那么我们如何理解这个让整个西方世界(包括我们当中被认为是最聪明的人)欣然接受,被每一代人的经历不断强化,由教会和政府教授的奇怪的信仰体系?除了建立在广泛传播的认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复杂而神秘的变化过程之上的所有人都有的幻觉外,还有什么其他的真正的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