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损有不同的类型,我要先讲一讲“惰性耗损”。
“惰性耗损”是一种体制性的毛病,这种毛病耗损了文化的活力,浪费了文化的资源,使“恶性耗损”乘虚而入。
今天中国文化的“惰性耗损”,主要耗损在官场化、行政化的体制之中。直到今天,最重要的文化资源仍在体制之内,而最重要的文化成果却在体制之外。
文化的官场化、行政化,比较集中地体现在中国大陆一层层“领导”文化的部、委、局,以及“文联”、“作协”这样的官方机构中。这些机构一定也做过一些好事,当然还可以继续存在,我的不少朋友也在里边。但是现在应该厘清它们的真实性质,免使它们继续受到不必要的指责。它们实质上没有太多权力,也没有当代的代表性,可能会给部分人员一些身份和津贴吧,却无法面对文化创建上的真正问题。
其实目前处于文化创建前沿的,是年轻的一代。他们天天遇到的障碍、挑战、挣扎、乐趣,是官方机构无法想象的。这中间的差异,就像“野战军”和“军人俱乐部”之间的天壤之别。现在的体制似乎把“军人俱乐部”里的活动当作了战场,错把大量的国家文化资源和荣誉资源都给了他们。而在真实的战场上,却风沙扑面,蛇蝎处处,缺少支援。
这就引出了“恶性耗损”。
我们应该检讨,在“文革”之后的拨乱反正过程中,对于祸害极大的“革命大批判”,当时只是否定了它的具体内容,却没有否定它的行为模式。于是,几十年一过,当“文革”灾难渐渐被人淡忘,大批判的行为模式又沉渣泛起了。现在中国文化传媒界一些不断整人的投机文人,比“文革”时期的造反派更加恶劣,因为他们明知真相而坚持造谣,明知法律而坚持犯法。相比之下,当年的造反派倒是比他们无知得多。
这种大批判的行为模式,永远是假借“大众”的名义,通过捕风捉影、断章取义、上纲上线、鼓噪起哄,给文化环境带来巨大的不安全。因此大家都看到了,不少文化人为了安全起见纷纷寻求官方背景,甚至加入军方的文艺团体。没有获得这种背景而又有较大名声的文化创造者,就成了“恶性耗损”的重点对象。正是这种耗损,危及了中国当代文化的命脉。
这中间,很多传媒起到了极为关键的负面作用。近十年来,这些传媒经常在境外控诉,它们的记者如何受到了哪个县长、哪个机关的不礼貌对待,似乎他们是正义的化身,又是备受欺凌的“弱者”。但是它们忘了告诉人们,自己就是一种强大权力,不知有多少文化创造者一直受到它们的诽谤、追殴而求告无门。当诽谤被一一揭穿,它们也从来不更正、不道歉、不受罚,总是转身去谋划着新的诽谤。
它们为什么敢于如此?那是因为,这些传媒都顶着“政府喉舌”的光环,不存在体制上的对立面,更没有法律上的担忧。因此,即使没有受到它们伤害的文化创造者也只能天天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这,就是当前中国文化成果寥落的主因。
我企盼政府尽快与大多数文化传媒脱钩,使它们不再享有特权,随之也能受到法律的监督和惩处。
从现在看来,中国的法律界习惯于把受毁损的文化人看成是“公众人物”,似乎理应挨打;把传媒的暴行看成是“言论自由”,似乎理应施暴。
结果大家都看到了,在文化领域,任何恶性耗损几乎都不必支付最低的成本和代价。时间一长,文化耗损者的队伍大大扩充,文化建设又何从谈起?
近两年,很多地方都在为缺少文化人才而着急,准备放宽政策、重奖重赏、多方引进。其实,在我看来,只要阻止了“惰性耗损”和“恶性耗损”,文化人才就成批地站在眼前了。真正杰出的文化人才数量有限,居无定所,永远在寻找着能够守护文化等级和文化安全的地方。
讲了当前中国文化遇到的三个隐忧,可能会引起大家的不少烦恼。这些问题发作的程度已经不轻,什么时候能够缓释?什么时候能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