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不可饶恕的人吗?十恶不赦的人呢?你或许会问。难道没有就是很邪恶、分明就是禽兽的人?这种人难道是可以饶恕的吗?
我确实相信世上有禽兽般的邪恶举动,但我不相信有这些举动的人是邪恶的禽兽。把一个人贬为禽兽,就等于否定这个人有改变的能力,也等于否定了这个人该为自己的举动和行为负起的责任。
2012年1月,在南非林波波省的农业小镇莫迪默勒,一个名叫尤汉·寇兹的男子犯下了禽兽般的邪恶暴行。确实,他的行为穷凶恶极,媒体与该镇给他冠上“莫迪默勒之兽”的名号。
读到他的故事令我惊骇,我们全都闻之色变。据称,尤汉·寇兹拿枪胁迫三名工人轮暴与他分居的妻子,摧残她的胸部与下体,接着再将她绑起来,强迫她亲眼目睹自己的儿子被射杀。尤汉·寇兹声称他是因为看到分居的妻子和其他男人有染,一时冲动才会犯下这些恐怖的罪行。盛怒之下,他选择了报复之路。
毫无疑问,这些都是野蛮而卑劣的行为。我们完全应该谴责这样的兽行。读到媒体对本案的报道时,深深震撼我的,是记者出于义愤之情称呼寇兹先生为禽兽。我写了一封信到《星报》作为响应。信中,我主张尽管他确实犯下泯灭人性、骇人听闻、禽兽不如的恶行,但他并非禽兽。以禽兽来称呼他实际上是轻纵了他,因为禽兽没有是非对错的道德观,也就不能在道德上被定罪,不能被认为应该在道德上受到谴责。对所有我们想要以禽兽视之的人而言,皆是如此。不,尤汉·寇兹先生不是禽兽,他是上帝的孩子,具有成为圣人的潜质。
这封投书震惊了许多人。但这世上多的是各种各样已悔改的冷血罪人与犯人,他们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
在基督宗教的传统中,我们常常提起在耶稣旁边钉在十字架上处死的悔罪者。他犯了应该处以极刑的罪,但因为他的忏悔,耶稣向他承诺:“我们将在天堂相见。”他受到了宽恕。圣经里有许多原本满不在乎、违背道德和犯下罪行,但后来悔改过来的人,他们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从罪人变成圣人。例如背叛友情、不认耶稣(不只不认一次,而是三次)的门徒彼得(伯多禄),受到宽恕而成为十二门徒之首。还有基督宗教刚萌芽时曾经暴力迫害虔诚信徒的保罗(保禄),后来也成为在异教徒世界中耕耘基督信仰的宣教者。
就让我们谴责恐怖的暴行,但也让我们不要放弃希望,那些所作所为穷凶恶极的行凶者,他们可以改变,而且可能改变。就许多方面而言,这是真相与和解过程的基础。我们在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听到的故事时常令人毛骨悚然,有些甚至惨绝人寰。但我们也目睹了许多了不起的宽恕行为,加害者与受害者不只相互拥抱,而且是当众这么做。当下我们相信,人是有可能变好的,此刻我依然如此相信。不只有可能,而且这才是我们的本性,我们每个人都毫无例外。
在请求莫迪默勒镇民不要以禽兽称呼寇兹先生时,我从我的宗教信仰中找寻需要的典范。但是,将罪恶与犯罪者区分开来的能力无关信仰或宗教,宽恕的能力亦然。宽恕循环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不分宗教信仰的法则。显然,在默福和我的信仰当中,宽恕的最高模范就是耶稣基督。他就算被钉到十字架上,都还能为折磨他、杀害他的人请求宽恕。但宽恕不一定要有宗教信仰。对某些人来说,有信仰会让这个过程容易一点。但就如同我们不是为了别人而去宽恕一样,我们也不是为了上帝而去宽恕。
我在前面说过,如果置身一样的处境,受到一样的压力与影响,我或许也会是希特勒或寇兹。我但愿不会,但我有可能会。我不会认定谁是无可救药的,无论这人做过什么、犯过什么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