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洋场南京路的繁华,浦东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外滩川流不息的人海……上海这个城市的终极使命,似乎就是向大众贩卖一场虚荣梦幻。
刚来上海的时候,林涵单纯如同白纸。戴黑框眼镜,穿驼色的风衣;窝在小电脑间里,一天也不挪个窝儿;人家开句玩笑,都足以让她的脸红半天。她有点像个小乌龟,窝在自己的壳里,在这个城市里亦步亦趋地前进着,脚步很小,自己却已经很满足。
夏启辉是一个说不上有多好看也说不上有多出色的男孩子,只不过跟林涵一起在这个小电脑公司里共事,渐渐就有了共同的话题,也就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林涵一直记得她和夏启辉恋爱的第一年,夏启辉送她的生日礼物是一件A02的衣服——那件她在橱窗门口看了又看却总舍不得买的衣服,当时它的价格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她记得自己看到那份礼物就哭了,说不清楚是为了这份礼物还是夏启辉那份心。那件衣服她总是悬挂在衣橱里,平日里总舍不得穿,夏启辉笑她说衣服不是古董,不会越放越增值,但她却分明注意到,自己送给夏启辉那条三百多块的领带,他也总是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抽屉里,不是重要的时刻,从不会轻易佩戴。
两个人牵着手行走在这个城市里,生活贫穷倒也自得其乐。林涵只希望在这个浮华而快节奏的城市里,有一份能养家的工作,一个幸福平静的家庭,就这样安安静静地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与人无尤。
在林涵和夏启辉交往的第二年,也是她在这个城市打拼的第六个年头,夏启辉向她求婚了。尽管只是个便宜的彩金戒指,但也让林涵开心了好久,她珍而重之地把戒指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如同戴上了一个亘古不变的承诺。
生活总是很容易被憧憬,却很难被实现。
林涵上网看房子,却发现在不知不觉间,市区的房价都已经攀升到两三万一平方了,也就是说她和夏启辉就算一年不吃不喝,工资也只够买两平方的房子。林涵觉得颓丧,关了电脑不再看。
但夏启辉却并不这样想。他是农村来的孩子,想到父母年纪大了,也不可能在老家种一辈子地,势必是要把他们接到上海来的,那么买一套房子就很必要了,于是他就和林涵商量着,能不能先由她父母那边出钱付首付,然后他们用每个月的部分工资去还贷款。
林涵的父亲是单位离休干部,母亲是中学教师,比夏启辉的家境好些,她思来想去,觉得夏启辉的提议是他们现在唯一可能实现买房的办法,便点头答应了,只是她还是有些迟疑地说道:“现在房价太高了,要不要我们等等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