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青岛 8(2)

有一个白天,我在太平南路上又碰见这高个女人,发现她脸上有雀斑,没有夜里看得那么漂亮。当时她在打公用电话,我向她一笑,她也向我一笑。然后,她就向我招手,叫我过去。

我在杨公井的一个素菜馆请她吃饭。半个小时间内,我们几乎没啥话可讲。她对我说,她和她的姐妹们都不喜欢搭理南京人。她们的主要客人是住金陵饭店的客人。我说,我不是南京当地人,但喜欢南京。她笑了,说不理南京人也不表示她不喜欢南京呀。

后来,天黑后,我依然用破单车走街串巷带她回南大的宿舍。她坐在车后面,腿长得脚老挂到地上。她说:“我是第一次这么去一个朋友家做生意。”

然后,我叫了一辆的,把单车扔在了出租车屁股后面。等我到了我那窝,她就一腿躺在我床上。等我去走廊上了厕所回来,她已脱了个精光。当我上去,她突然说:“要借我两百块钱。”她说借这个字让我吃了一小惊。于是,我说:“行。”然后,就几秒钟,或许更长,当时这段记忆出现空白。当时,她的手指在我背上像敲鼓一样轻轻地敲着。

我给了她一百块。因为当时身上只有这点钱。一个月后,她在金陵饭店的歌厅里又遇见我,就对我说:“给我点钱,我要去买烟。”我从口袋里掏出钱,她手很快,一下子就抽走了一张一百块。

后来,她还被抓进去过。几天后又出来了。还回到了金陵饭店这里。我也因为和她打过招呼,被便衣拉到一边的房间盘问我,那公安以为我是帮她拉皮条的。

还是大个子走了进来,对那便衣公安说:“王哥,今天你喝多了?没这小子事。他是正经人,还是个大学生。”她看我住在南大,以为我就是一个真正在读的大学生。

于是,我,这个所谓的正经人,才又能在苍茫、荒唐的夜色里,在长长脸歌手美丽的歌唱夜色里的星星和霓虹灯和那歌声的余音里,骑着我那破单车,想着上述的那几个故事,也许都只是我生活中的一些短暂的片段,可有可无。我歪歪扭扭地,被夜色驱赶着,回我南大的窝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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