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5)

丁零零,丁零零——

五点三十分,闹钟准时响起,我赶紧按掉,生怕吵醒了尚在美梦中的众位室友。

这是我在林森的高压政策下无奈养成的习惯——五点半起床看书背单词。都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他说大好青春可不能就在睡梦中浪费了。林森的这句话我倒是听进去了。高中成绩并不出色的我,能侥幸进入这所人人羡慕的高等学府,更得比别人付出双倍的努力才行。

“叶紫,你又起这么早啊?”睡在我对面床下铺的竹喧揉揉惺忪的睡眼。

“嘘,别吵醒了别人。”我朝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她嘟囔一声,翻了个身又继续睡了。

我端着脸盆走出了寝室,走廊上空无一人,盥洗室也静悄悄的,只有漏水的水龙头还在坚持不懈地发挥余热,报修多日,仍未有人上门修理,这等工作态度实在需要检讨。间或厕所的大门被穿堂风吹得发出砰砰的巨响,刚来时的不习惯也早被现在的麻木所代替。

晨光微曦,洗漱完毕后的我神清气爽。回到宿舍,从枕头底下摸出四、六级英语词典,耀目的亮黄色荧光笔勾勒的单词,提醒着我那是今早要温故而知新的对象。

戴上新配的隐形眼镜,眼前顿时清晰了许多,轻松搞定,今天又会是美好的一天。

我迈着轻快的步伐走下寝室大楼,值班的吴阿姨头耷拉在椅背上打着瞌睡。我试探着推了推大门,幸好门已被提早打开,要不然又得麻烦她,每天如此,我也怪不好意思的。

校园中央的人工湖是最美的一块地方,一到晚上,这里就会有三三两两的情侣依偎左右,情话绵绵。

而对我来说,清晨这里无疑是最适合看书的场所,空气清新自然,湖面平静如画,随风荡起阵阵涟漪,美不胜收。

只是,我惯常坐定的长凳上今天已被一人抢占,竟然还有人比我更早,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不禁多看了他两眼,他上身穿一件白色的T恤,下半身着一条式样简单的牛仔裤,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肤色黝黑,眼睛明亮,是他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再仔细一瞧,发现他与昨晚竹喧在我耳边聒噪过N次的某人十分神似。

似乎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他迅速向我看了一眼,我的脸不争气地红了。该死,一见陌生人就脸红的老毛病又犯了,难怪老被老妈批评上不了台面。

他朝我露出一个友善的笑容,如沐春风,笑得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同学,早,也是来背单词的?”他扬了扬手中同我一模一样的词典,站起身挪了半个座位给我。

我迟疑了一会儿,还是坐了下来,不过还是有些局促,鼻尖甚至冒出了薄薄的细汗。深秋十月,秋高气爽,我还能紧张得出汗,真服了自己。

“大一的学妹?”见我不吭声,他又主动开口搭话。

“嗯。”

“难得有大一的新生这么用功。”他自嘲,“我要是能和你一样,四级早过了。”

我笑一笑,默默吐出几个字:“勤能补拙。”

他微怔,咧嘴,扯出个大大的笑容:“你真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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