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此事却不胫而走,传了出去,令我声名大噪,我是被当作只身行刺张让的刺客来传颂的。在传说中,我是单枪匹马,仗剑而来,行刺未果,杀出血路,逾墙而去,潇洒得真够可以!但却纯粹是个误会。回想当年,我心中暗自得意:尽管这个传说出自一场误会,但人们至少觉得我像个刺客,像个英雄!
所以此事,不但向外替我扬了名,向内—对一个成长中的男儿起到了良好的心理暗示作用:要做英雄!
至于这第四件事嘛……
我与袁绍一起长大,堪称发小,不假。
我俩经常泡在一起,做些出格之事,这也不假。
但《世说新语》这本邪书中所记载的“抽刀劫新妇”的段子则完全是子虚乌有,血口喷人!
俺一堂堂七尺男儿,貌虽不比潘安但也绝不丑陋猥琐,我可谓饱读诗书、身怀武艺、文武兼修,何况又是大户人家体面少爷,钟鸣鼎食之家长房长孙,即便看上哪个女人,也断不会做出如此下三烂的事体!去劫别人家的新娘子,开什么玩笑!
欺男霸女之事我没干过,至少在那时没干过。
这本下三烂的书,出自一个下三烂的朝代,作者的思维方式也是下三烂的。他一定觉得既然曹操和袁绍少时就认识,那两个坏蛋在一起必然会干点坏事,而什么才算得上“坏事”呢?去劫别人家的新娘子—能够虚构出这种事的作者真够下三烂的!
我没有做过的事情,坚决不认,好坏不论—这也是我面对历史的态度。
我早已是天上亡灵,当一个亡灵开口说话,如果还要撒谎的话,就该下十八层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