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了份《情况反映》,准备寄给北京的一家报社。
为了写好这份情况反映,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向上级和媒体反映情况一定要客观、真实,不能有任何水分。我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各类数据和事例都在动笔之前做了反复的核实,援引的上级文件和领导讲话我也一一做了校对。在确保一切都准确无误的情况下,我才把材料打印好,封装在一个大牛皮纸信封里,把它寄给了报社。
写这份《情况反映》纯粹是我的个人行为,并不是组织或领导交给我的任务。我觉得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干部,有责任和义务向上级部门或媒体反映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些应该引起关注和重视的真实现象。我原本想直接把这份材料寄给中央领导,转念一想觉得不妥,因为他们日理万机太忙了,偌大一个国家每时每刻要发生多少大事啊!相比之下,我反映的情况太微不足道了,我可不想给他们添麻烦,耽误他们的宝贵时间。再说我的《情况反映》写得拉拉杂杂,琐琐碎碎,措辞造句也不讲究,字数却超过了五万字,冗长而又粗糙。没办法,我又没有润色修饰的本事,只好寄给报社。如果报社的大记者大编辑们能在百忙之中翻一翻,瞄一眼,然后引起他们的关注,我就十分满意了。我可不指望他们全文或摘要发表它。噢,对了。还有一点我得郑重申明,我写的可不是什么举报信或匿名信之类的告状材料。我敢说我写的材料和我的名字一样真实。所以我把自己的通信地址和真实姓名端端正正地署在了文字材料的最后。
我做梦也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
两个月后,我收到了报社寄来的报纸。我的《情况反映》竟然发表在了该报的《副刊》上,而且是连载,连载了半个月。
我吓坏了。不仅我的名字作为作者印在了报纸上,而且我材料里出现的真人真名,也未加任何技术性处理地公开示众。更让我大惑不解的是,报纸把我写的材料当成了中篇小说而刊登在“精彩阅读”的栏目下。
于是,我就突如其来、莫名其妙地成了“作家”,而且是“当红作家”。
报社打电话约我写一篇创作谈,还要搞一个长篇专访。因为“小说”发表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轰动。他们要窥视小说作者的私人生活。
我一连几个月睡不踏实。我躲到一个朋友家里,惶惶不可终日。朋友误认为我是杀人畏罪潜逃,怕受到牵连,背着我报了警。警察呼啸而来,不由分说就把我铐起来带走了。好在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多数人还是能依法办事。警官们虽然一开始把我的交代视为痴人说梦、天方夜谭,是对国家机器的戏弄和公安人员智商的嘲讽,但是最终他们还是接受了我那绘声绘色的解释。他们不仅把我放了,临别时还请我在他们的调查笔录上签名留念。
这篇名字叫《情况反映》的“中篇小说”被多家报纸杂志转载,最后竟被评为当年的年度小说金奖。我一直没敢回家,至今仍寄住在一个偏远的亲戚家里。我不敢去参加什么“隆重的颁奖典礼”,更不想惹出什么新的麻烦。我在电话里跟老婆检讨,千错万错都是自己的错。我请她谅解并不要对孩子说出真相。我妻子在一段时间内为我承受了很大的压力,她面对着苍蝇似的记者和评论家,不得不扯些谎话,比方说“他得了传染病不能接受采访”或者“他面部从小烧伤无法提供照片”等等,终于阻止了媒体进一步炒作的企图。
老婆的临危不惧和宽宏大量让我感恩戴德。她平生讨厌的就是“作家”,我也搞不懂在她的内心深处怎么会把作家和流氓骗子画上了等号。我通过熟人向她传话:“等这场风波过后,我一定重新做人,决不再写什么《情况反映》之类的臭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