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句诗我是一直很喜欢的:斗鸡走犬过一世,天地兴亡两不知。这是说要是能天天耍点儿斗鸡什么的活动,生活在太平盛世当中,世界末日啥的咱也就不关心了。这是表明一种生活态度,实际上我看过一次斗鸡之后,觉得这事儿相当不靠谱,这不是一种我喜欢的活动,我宁可去喝鸡汤,也不愿意去看鸡打架。
话说咱们这里现在也是太平盛世,斗鸡我只看过一次,斗狗则通过《新京报》的一条新闻体会了一把。报载,北京现在有一些地下的斗狗场,就是把两条狗放进去相互撕咬,最后按照某些规则定输赢,比如说夹着尾巴逃跑什么的。而且这似乎有变成一种产业的可能,不但有专业的犬种,还有专业的饲养技术,连作弊手段都已然开始完备。《新京报》记者调查得知,斗狗赌博圈在北京悄然兴起。斗狗者们以每年超过万元的投入饲养、训练,跑步机、轮胎成为训练比特犬的工具。斗狗赌局上亦有千术,部分狗主人在赛前给狗注射兴奋剂,或在狗身上涂抹麻醉药。
关于这件事有两个层面的问题:法律、文明。咱们先说法律。赌博肯定是现行法律所不允许的,这点任何人都应该很清楚。但这种事儿往往属于那种民不举、官不究的事项,毕竟这是个小圈子的活动,不到某种程度不会招惹警方的干涉。人类这个物种大概是赌性最重的,平时我们其实都在赌博,你做任何决定时,都有不确定的成分,这也是赌博总是消灭不了的缘故。
而有些时候法律很难管得那么紧。比如说您要是去成都的麻将馆,桌面上放着现金也没人管。这就是某种约定俗成,只要是不涉及大规模的、以盈利为目的的赌博活动,连警方也睁一眼闭一眼,看守所毕竟空间有限。不过,新闻里报道说这已经形成某种产业了,想必警方这次该用心一些了。
我个人倒是对斗狗表现出来的文明程度更为感兴趣。
如您所知,我们人类不是吃素的,至少除了极少数人之外,人类不是吃纯素的。这就是说我们心中都有肉食动物的嗜血冲动。这种冲动根据文明进展的程度不同而有变化,当年那是角斗士在斗兽场里相互砍,后来是斗牛什么的,现在的拳击也算是某种冲动残留的痕迹。而美国的职业摔跤更为有趣,大家明明都知道是假的,但还是挺投入的。
但我总觉得这种事有个限度,那就是只要不是成心打死对方,人类自己有选择去格斗的权利,这事儿在我们人类自己之间干干也就算了,别让动物掺和进来,包括斗鸡、斗狗、斗牛什么的。无论是人与动物还是动物与动物,咱们最好都别干这种事儿。
这是因为人是有理性的,他可以选择不去擂台,但动物并没有这种选择的能力与权利,让人拨弄着去伤害自己的同类,大概算是人性之恶的一种了。
网络上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我们进化了千万年才爬到食物链的顶端,不是为了吃菜叶子的。这话虽然比较极端,但也说明了一个事实:我们对于其他物种有着生杀予夺的权力。原本是爱怎么杀怎么杀、爱怎么用怎么用,随着我们自己的文明开化,动物权利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个人无论是自己点菜还是在我的饭馆里,都是不吃狗肉的,但却不干涉其他人吃这种动物。这是因为饮食环境各有成因,这方面说不上好坏。不但不吃狗肉,任何虐杀的动物基本都不吃,这是因为我可以因为生存或者口味而吃掉其他生物,但这并不是虐杀的理由。
根据这样的逻辑,我个人觉得哪怕是未来有一天在咱们这里赌博合法化了,也最好没有这样的赌博项目。你可以吃掉动物、用它来干活,甚至闲的没事让它们弄个赛跑、跳舞啥的,为了人类的健康拿它们做实验,这些都没有问题,让它们专门去打架而满足自己赌博或者嗜血的观赏欲望,这就有点儿不符合现代文明的基本走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