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小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到底什么东西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好吧,现在我打字用的电脑应该是我的,但什么时候被查阅一下里面是否有黄片我不知道;我现在住的房子应该是我的,但七十年以后很难说,如果有人说要可持续发展、现在需要把你的房子拆掉,我也不知道这东西到底是不是我的。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这种感觉,原本笃定是自己的东西,在某种情况下变得根本没有那么肯定。前些日子,有个农民从自家承包地中发现罕见乌木,价值数百万元,之后政府将乌木夺走,引发热议。7月3日,彭州市国资办正式答复称,乌木归国家,奖励发现者7万元。结果在网上调查的时候,逾六成网友认为乌木应归个人。
但我必须在这里说明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给你几万块钱的奖励已经是相当人道了。《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根据专家所说,“孳”是繁殖的意思。该乌木既不属于化石、矿产,也不属于文物,法院判决时可类推为天然孳息。另外,村民在河道中发现乌木,河道属于国家所有,乌木就应由河道所有权人、也就是国家取得。
很多人不明白的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之下,其实没有什么是你自己的东西。比如说吧,您买了自己的房子,但所有您所占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土地里曾经有过的东西也是国家的。一旦您很不幸地把自己的地买在了某个矿脉上,那些矿也是国家的,您的土地使用最简单扼要地说,就是土地上附着的一个建筑,其他什么都不是你的。
而且这还不是全部,任何情况下,您的建筑都只是占有着一块不属于你的土地,上面的天空不是你的,下面的矿产不是你的,甚至说这栋建筑也不是你的——因为只有70年的使用权,万一您把自己的房子建的过于结实,或者是这块土地可能成为土地财政的一部分,那也跟您就没啥关系了。没有土地真正的产权,空中楼阁是什么意思马上就能让您知道。实际上说我们所有引以为自豪的产业都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下面没有土地所有权、完全的所有权那种不可动摇的根基。
如果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这个乌木只能让这位农民得到如此少的收益,简直就像是一种施舍。实际上中国的矛盾之一,就是落后的产权制度与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缘故。我们看到那么多强拆、强抢所造成的社会矛盾,基本都是肇因于此。如果一个国家有着完善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您老人家敢强拆我的房子,基本等于自寻死路,如何还能有这么多群体性事件发生?
至此我们就明白为什么总觉得这个社会不太对劲,就像《黑客帝国》里那些敏感的人一样,知道有什么东西不对劲,但无法进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