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丝不挂说起 (3)

既然把衣裳看得如此神圣,那么在另一方面,不穿衣裳或露出一部分肉体自然也就要不得。因为肉体是“丑恶”的、“同禽兽”[6]的,所以把肉体露给别人看就显得大不敬,是对别人的一种侮辱。评剧里《击鼓骂曹》那一出,就是个好例子:祢衡裸体击鼓时虽然自言“我露父母清白之体,显得我是清洁的君子”,但他的目的显然在“赤身露体骂奸曹”,用肉体暴露来破坏宴会上的“体统”,从而达到侮辱别人的心愿[7]。

古人既然对肉体有这么古怪的看法,那么他们对衣裳的重视也就不足为奇。可惜的是,中国人的穿衣历史并不怎么光荣,一个号称有五千年礼仪之邦的大国国民,一直到了汉朝还不知道穿裤子,这是何等妙事!黄帝只知道垂衣裳以治天下[8],却忘了制造裤子,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乃至下传至秦皇汉武,大家都一脉相承了这个不穿裤子的道统!

正因为汉朝以前的人不穿裤子,所以衣服不得不拖到地上,偶尔有“衣不曳地”的故事[9],那只是相对的说法,身体发肤和小腿脚踝还是照样要加以管制,还是包过来裹过去,直到一个新的“服妖”局面出现,然后开始天下大乱。

所谓“服妖”,按照《汉书·五行志》的说法,是“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故有服妖”。这样看来,每一种时髦服装的出现,除非是圣人制定的,否则就有“服妖”的嫌疑,而做这种大逆不道的举动的人,若绳之以经典,则正好是“作……异服……以疑众,杀”[10]!

不过,杀尽管杀,头脑开明的人们才不怕这种恫吓。在高跟皮鞋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放开小脚;在新式奶罩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挺起乳房;在三围耸动的肉体面前,没有人能阻止她们不曲线毕露!

在这种酝酿过程里,民国成立是一个大转捩。在民国前九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爱自由者金一”就出版了《女界钟》。这书攻击缠足、穿耳、盘髻等旧式的肉体与衣饰的观念,但也不赞成“欧洲女子之蜂其腰而鼓其乳”。无疑,这部先知的著作多少有折中派的倾向,但写这一书的人绝没想到他所提倡的改革运动,在民国成立以后,居然慢慢展开,虽然进度异常迟缓,可是变动之大却非他始料所及。

例如在“截发”上面,辛亥革命以后,男人的发型有了很大的改变(辫子不见了),可是女人的发型的改变(去髻剪发)却是十六七年以后的事。当剪短头发的潮流刚兴起的时候,内地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不幸事件。民国十六年的春天,武昌汉口的女人,有的为了逃避剪头发,只好到处躲藏,一次三十多个女人跑到一条小船上,结果大风来了,全部被淹死[11]。尽管在内地的转变有很多困扰,十里洋场的上海,却首先开通起来,摩登的女子们在民国十六七年的时候顺利地剪短了头发。随着烫发的袭来,“双丫”“长辫”“刘海”“元宝头”等发型都逐渐被淘汰,再由“电烫”变为“原子烫”“奶油烫”,直到烫出今天这些千奇百怪的发型。这种演变,是何等现代化!

再看服装,旗袍是一个大转变,它的转变不在宽边镶滚、不在领子高低,乃在袖子的减少、下摆的缩短与开衩的提高,同时淘汰掉北方的扎脚裤跟南方的散脚裤,换上了长袜子,或是干脆脱掉长袜子,上露胳膊下露腿。这种演变的最后成功是在民国十九年,当时男人穿露出一节胳膊的上衣还不准进公园,可是女人的暴露部位却已超过了男子!此外,另一种服装上的麻烦是裙子,裙子的缩短在民国以后的女学堂里很快普及开来,当然反动的势力还是很大,直到民国十三年,还有什么教育会联合会发表什么议决案,主张女学生“应依章一律着用制服”,而所谓“制服”,乃是“袖必齐腕,裙必及胫”。他们的高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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