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女人 (2)

男朋友既入瓮中,不可不予以控制。你想男人岂是好东西,不控制还得了吗?为了不使男朋友心猿意马,为了使小丈夫低首下心,一定要把他的思想大一统不可。一统之道,除了要谆谆晓以大义外,还得禁止他们去看一些书才好:中国方面,如班昭的《女诫》、于义方的《黑心符》,外国方面,如莎士比亚的《驯悍记》、斯特林堡的《结婚集》(尤其是1885年出版的下卷,他竟说我们女人是吸血鬼!),至于《醒世姻缘》《少年维特之烦恼》等书,鼓吹男人受我们气、为我们死,值得特别推荐,可鼓励他们多多研读、多多烦恼。

坦白地说,男朋友就好比是衣服,这件衣服即使很好、很华贵,可是若在整个礼拜中天天穿它,那就太单调了,别的女孩子也要笑我了。人家张丽珍就有好几十套衣服,赵依依也有五件大衣。周牧师、方神父劝我们节衣缩食,为了怕胖,我已经缩食了,若再节衣,那岂不太自苦了吗?衣之不可节,如同男朋友之不可少;更衣之频繁,如同男朋友之新陈代谢,今天跟他好好的,说不定明天就为他唱“挽歌”,并且张三李四旧雨新知,我要一视同仁——一一为他们“轮唱”!

有了男朋友,就不能没有约会,我又不是柏拉图学派的女弟子,绝对不相信象牙塔和天鹅宫里面的精神恋爱。写情书、拔指甲、割指头,那些都是图腾时代的方式了,现代的恋爱是要看电影、要吃通心粉、要喝咖啡、要跳舞。有人说爱跳舞的人,脚上的神经要比脑袋里面的发达。这话也许有道理,足下麻木不仁的人休想把探戈跳好,探戈跳不好就不能在众目睽睽的舞会上出风头,出不了风头,男孩子就不会纷纷“与我同舞”,不与我同舞就影响了我的“养鱼政策”。

男孩子既然如约前来,我就不必准时赴约,盖守时云云,实在是对铁路局局长说的,根本不是对我们女人说的。我们每个女人都有三大敌人,第一是时间;第二是不追她的男人;第三是别的漂亮女人。其中最可恨的莫过于时间,时间会夺走我的美丽、减少我的多情,更不可饶恕的是,它使我去年辛苦做成的大衣走了样,所以它是我们女人的第一公敌,我们绝对不要遵守它。故约会时间虽到,我虽早已擦完胭脂抹完粉,可还是想先让那男孩子在宿舍门口等上半小时再说。一来呢,可杀其威风、吊其胃口;二来呢,可延长在寝室炫耀的时间;三来呢,那么准时干吗?又不是赶火车!

男孩子我所欲也,男明星亦我所欲也,公然喜欢男孩子,本老娘有点不好意思,可是公然喜欢男明星,就无妨了。故身为女孩子,不可不喜欢男明星;喜欢男明星,不可不加以崇拜;崇拜男明星,不可不有所选择:演《茶与同情》的那个男孩子不坏,可以函索亲笔签名的照片,美中不足的是,他演的片子太少了,“我为卿狂”,诸多不便;詹姆士·狄恩最好,年轻怪异,潇洒绝伦,且不幸短命死矣,又悲壮、又凄艳、又不会与别的女人结婚,死得好!有一点要特别声明,任何男明星都可以喜欢,万万不可喜欢艾迪费雪!人而薄幸,不知其可也;弃妻别娶,知其不可也;黛比可爱而不爱,其不可知也!这种用情不专的卖唱男人,还爱他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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