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好坏的标准(2)

屌丝如咱们,该信任忒“高大上”的他们吗?

说到这里就想起前不久在微博里看到某摄影大师发布的一段言论。大师说,判断一个作品是不是艺术品,看它是不是具备以下三个要素:(1)作品的创作者身份是公认的艺术家;(2)宣称这件作品是艺术品;(3)公众认为这件作品是有价值的。这段话看得俺简直晕头转向。首先第一条,创作者还没成为公认艺术家,作品就不是艺术品,可是没有艺术作品,又怎么能成为公认艺术家?蛋孵鸡、鸡生蛋,鸭子只能一边儿看?第二条,俺还可以宣称自己打个喷嚏都是行为艺术呢;第三条,公众还曾经认为打鸡血能强身健体呢。

这一通唠叨,总结下来就是,公认的靠谱的标准,貌似没有。俺猜,想要弄个皆大欢喜的评判法儿来评价艺术,那是吴法宪的妹妹—无法办。除非全民公投,让世界人民都参与打分(当然这种做法永不可能实现),最后统计出来谁分数高谁好,你不服也得服。不然你凭什么说某个评判就公平公正?这也就是为什么艺术的历史几乎和人类文明史一样长,却不曾在任何一个项目上有一套评判公式,你能见到的都只是不同的人们的意见的积累。而你的意见是不是跟他们一样,还两说呢。

貌似无解,此路不通。

——非得有个解不可吗?OK。俺的意见是,这问题本就不该有标准答案,你想怎么觉得都可以。艺术的好坏本就不应该有绝对公平的“标准”或者公允的“结论”,而是应该由每个人去寻找适合自己的答案—你的个人好恶,就是你的标准。要是艺术都跟数学公式或物理定律一样的话,那玩摄影画油画写小说也就变成背书做实验写报告的事儿了,还玩个什么劲儿啊。

不对吧?没有“公允”“标准”?是的,俺是这么说来着。实际上,那些看似公允了的,其实也未必真的公允。

没有标准?那还不乱套了?嘿嘿,这是个远远超越了单纯的艺术的“好坏”的问题,嘿嘿......敬请记得俺在这里冷笑了两声;这个问题深了。后边,俺会回到这一声冷笑上来的,Ipromise。

照片作为一种艺术作品,它就是这样一种没法儿用什么标准来衡量的东西。

不信,咱就来细聊一下那些大家以为“应该是”的、像是“公允”的照片评判方式,那些貌似已经是被广泛认同的“定律”一样的东西。俺来跟这些东西较较真儿。

打这儿开始,咱就只聊摄影和照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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