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2)

既然是兵,总要上阵。出发前,我陪王志去理发,一改原本三七分文质彬彬的样子,理得很短挺时髦。我放心去上班,谁想回家时他把自己剃成了光头:“重出江湖,还是改头换面好。”我愣在那儿:“好是好,好吓人的。”剃了光头的王志有一股子“匪气”,这种“匪气”带着湖南人骨子里不服输的霸道。我很不习惯地摸摸他,觉得抱着的不像是原来的老公。“记得写日记。”松开手,他走了。我知道他这次是下了狠心的,五十岁的王志又出发了。

一路上他的头发一点点长长,有了文人的气质,更添了肌肤的阳光。途中,他会三言两语地发给我消息:“进大漠了,出国门了,写日记了,车没油了。”我也回着家里的平安:“看直播了,儿子高了,婆婆笑了,辣椒红了。”

他说他喜欢高建群的那句话:“男人没几个敌人还叫男人吗?”

我回他:“媳妇喊你回家吃饭!”

因为出差,我先他一步飞到了意大利,在米兰我看见一个教堂修修停停,平平常常持续了几百年。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石材,找不到合适的工匠,他们就一代代人地等着。绝不急功近利,绝不凑凑合合。这才是灵魂可以安住的地方。思考灵魂时自然会想到彼此老去的日子。

我写:“都在路上。”

他回:“都在心里。”

看着他开车进了罗马,我真的骄傲,当年的王志回来了!

一起生活的十多年中,我只有两次看到王志夜不能寐,一是刚刚离开央视,他常常深夜起身,独坐着,不言不动;我只能静静地躺着,侧卧,不问不动。那段日子,他话很少,头发掉了很多。再有就是这次写书,他素来讨厌各种电子产品,用得最熟的不过是个体重计,现在竟然天天捧着iPad打字如飞。只是不会关成静音,我常常被“啪啪”的打字声唤醒,又安心地睡去。更过分的是他写到高兴处竟会大声念出来,我只好挣扎着爬起身,迷迷糊糊和他一起走进撒马尔罕的故事里。这段日子他话很多,头发长出不少。

写到这里,王志的回音来了:“字数不限,真话就好,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应该由我最重要的人来写。”

信以为真,一小时写序,一辈子同行。收笔,交稿,恳请读者们成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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