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两清,成为甲乙丙丁(1)

文/阮千荨(青葱白纸签约作家。简书热门作者,文章多被清华南都、睡前故事等平台竞相转载。故事多次被公众平台以及青春类杂志刊登。作品多见于青葱白纸、格言杂志和简书等热门媒体和公众号。有热文《多少人的爱情磨灭在北漂》、《我爱你十年,如一日沉淀》等)

在我所有的朋友里,我最喜欢老夏。

我们俩的友谊要追溯到幼儿园穿开裆裤起,我们认识二十多年,也因二三事闹到谩骂,毕竟友情有交流属性,还是需要点波折才能稳固。无数日夜的陪伴与精神交流早已让我们发展为彼此人生中,斩也斩不断的羁绊。

很多人都喜欢老夏。她漂亮,活泼,待人有礼,老少通吃。提起她,上到邻居七旬王大爷下到同事六岁小女儿无不竖起大拇指赞不绝口连连称誉。

但我喜欢她不是因为这么肤浅的理由。我喜欢她是因为她傻,真傻。

不撞南墙不回头一度被我视为青春特有的最美好品质,没有之一,这个美好品质在老夏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菠菜是老夏的男朋友,我一度为他超群的忍耐力折服并表现出无比的赞叹。每每这时老夏都会白我一眼得意地来一句:“唉,谁叫他自己愿意,我又没逼。”

换来的是我更大的一记白眼和菠菜憨憨的笑脸里满眼的宠溺。

用“憨”这个词来形容菠菜似乎不大合适,毕竟这个让人瞬间联想到熊大熊二光头强的词和这么挺拔帅气的阳光小伙实在是太不相符。

但是他在对待老夏的时候,确实只能让人想到这个词:憨。或者说傻,蠢,心甘情愿。

但老夏又何尝不是如此。

说到底,不过还是应了那句老话:爱情之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菠菜是插班生,为了学业转来这所以升学率著称的高中,却一来就对老夏一见钟情。老夏也注意到了这个小白杨一样的少年。

两个互相有好感的人在一起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儿。

喜欢高调的老夏和菠菜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昭告全班,而我作为老夏光屁股长大的头号好友自然也是VIP的待遇,每天被带去胡吃海喝,用别人的话说就像一家三口。对,我就是那个没头没脑不懂风花雪月只知道闷头吃撅腚玩的孩子。

菠菜对老夏好,是真好,老夏对我也好,比对菠菜都好,我也铆足劲儿对老夏好,于是菠菜自然而然地沦为食物链的最底端。

但他依然乐此不疲地燃烧自己只为照亮老夏。老夏不喜欢食堂的包子稀饭,于是他每天早上五点半起穿过两条街去买老夏最喜欢的肉夹馍和皮蛋瘦肉粥;老夏喜欢浪漫惊喜,于是他凌晨三点跳出宿舍在老夏宿舍楼下用喷漆画了一幅“我爱你”;老夏深夜尤其精神热衷发短信,于是他数九寒冬的晚上窝在宿舍露天阳台用寒意驱走困意陪老夏一条一条地发着信息……

后来提起菠菜的时候,老夏眼眶红红地说,我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但知道我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

一纸通知书把老夏和菠菜分隔两地。我作为老夏的陪嫁丫头,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跟她报同一所大学,菠菜却名落孙山,上了个名不见经传的三本。

菠菜上不了老夏的学校,老夏不愿为菠菜屈就,这场天平早已严重倾斜的爱情里,我仿佛提前看到了它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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