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撒谎的批评1
为什么要仿写?回答可以是出于艳羡,但保留这个词的歧义。或许可以更正确地说:当作一种巫术。此处仿写,为了别处不再重复。1975年,巴尔特谈到仿写时说,虽然他“常常心生这种欲望”(RB,145),可是从未实践过,除了还是中学生的时候,仿写过《克里托》。他这样解释:“这么做可以有一条理论根据,如果要瓦解主体,戏写就是一种虚幻的方法……在一场游戏里,主体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为实在。”不过,《罗兰·巴尔特自述》的问世填补了这个空白。填补者不是M.A.布尔涅和P.朗伯的《罗兰·巴尔特易读》。怪,也不怪,那本书只有“相册”的部分有相仿的文体,其余部分只关注口诛笔伐的技巧。是巴尔特本人填补了这个空白。在《文学半月刊》上,他以《巴尔特的三次方》为题,发表了一篇对自己的书的评论,口气完全是巴尔特式的,而且是夸张的:“按照我的设想,如果有人要求巴尔特给他自己的书写一篇书评,他只会拒绝……”
菲利普·勒日尼最近写的一篇模仿巴尔特的文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篇)巧妙地揭露了这种手法。文章结束于对“捉弄人的仿写,既非出于恶意,亦非由于愚蠢”的憧憬,因为这种仿写——这是他的最后一句话——“除了我,还有谁能写呢?”
不是居心叵测,就是模仿走了样,这便是仿写的宿命吗?然而,在《米什莱》一书里,36巴尔特抄录了普鲁斯特的出名的仿写文章《勒莫瓦事件》的全文,从而悄悄地提示了另一种命运,而且完全符合“至爱之书”所要求的“再写作”的欲望。放在何处?不是像《永恒的作家》丛书的其他著作那样,放在结束《米什莱》一书的文献“资料”里,而是放在最后一章末尾的“阅读米什莱”里,似乎仿写才是他评论心爱的文本的最佳结尾,可是通过另外一个文本完成。这是向另一种敬意表达的敬意,更是对延续写作的寿命的肯定。
在某种意义上……
他很难想象,有人会(希望)评论他:他不是已经把话说尽了吗?除了剩余的。可是剩余的都在文本里,不在作品里。然而,为评论承担后果的永远是付出更多的作品。文本却是无价的:它无论在哪儿都不分摊费用,不招惹报刊的流言蜚语——那些专栏待他也不错。
不过,他记得自己写过这样的话:“一个文本一旦‘制造了效果’,在某种意义上,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SE,69)他于是怀疑自己,对于被人评论(虚情假意地?)感到惊讶,惊讶于暴露了自己担心未能制造足够的效果。
[可是,他当时(1973年)说的“某种意义”究竟是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