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女人善变,殊不知男人善变起来根本不给你适应的时间。仿佛昨天的酒精还未散去,顺着神经挥发蔓延,直至头脑混沌。
昨天……
等宋小可反应过来绕过街角追出去,李捷已经不知所终。
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她翻着电话簿,只要和李捷有一点关系的人都不放过。结局是李捷向所有人炫耀傍了富家女,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吃软饭”之路,他却急不可待大摇大摆地踏进去,和从前的他判若两人。
“听说那女的给他买了一套衣服,光衬衣就价值上万,袖扣都是从国外定做的。”
“听说李捷要开公司做老板了。”
“听说那女人带李捷去参加那个什么鸡尾酒嘉年华晚宴,去的不是老板就是老板的儿子。”
“听说……”
曾是最亲近的人,如今欲知他的消息都要靠听说。
那天是李捷三十岁生日,两年前他曾发誓要在三十岁之前事业有成,然后拉着她衣锦还乡。怎奈两年中房地产业滑坡,他的事业还没起步就被发配到“宁古塔”永没有回旋余地了。
鸡尾酒嘉年华。
宋小可想也没想,卖了腕表,买了一套小礼服,做了个头发,带着一沓现金,赶往宴会。从来没有过的冲动。
那是一场她不曾去过的盛宴,只是为了再见一见抛弃她的男人,只是为了见一见李捷傍上的富家女,只是为了知道还能不能挽回他的心,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门票费就得几千元,宋小可一狠心交了钱,才发现只剩五块八毛钱可怜地躺在钱包里。
什么鸡尾酒晚会,不过是来烧钱的。她吐血拿出的钱,不过是别人一顿饭的钱。
小心翼翼数好钱郑重交上去买了一张票,人家表情冷漠地接过钱往验钞机上一过,仿佛那钱不带温度,不带血汗。宋小可一抬脚,差点把鞋跟崴断了。六十元买的地摊凉鞋就是不禁用,若不是来这种场合,这双鞋早灰尘布满,被束之高阁了。第一次穿高跟鞋是找工作面试时,地摊上买的便宜货,当时还觉得被宰了,现在看来便宜没好货。还好不常穿,不舒服也忍一忍了。
宴会上,觥筹交错。女人褪下真实的表情,戴上一张张看似优雅的面具,一个个站得挺直,和认识的不认识的所谓成功男人聊天,抿嘴含笑故作矜持优雅。
各色华美的礼服,珠光宝气的首饰,眼睛无论转向哪一个方向都能被名贵的饰品折射出的光芒射伤。那该是不吃不喝节衣缩食多少个日日夜夜才能买下来啊!她像个刚入行的小偷,惶恐地看着金子在眼前晃,却没有勇气伸手据为己有。
宋小可的眼光到处搜索,终于看到心中始终念念不忘的他。负心男李捷拥着一个身穿嫣红晚礼服的美丽女子。她应该就是李捷口中为他买一套一万块的衬衣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富家女吧!他们像黑夜里的一团火焰,格外耀眼,燃烧了整个晚宴。
不,那女人本身也不算漂亮,不过是脂粉和钱堆积出来的漂亮而已。宋小可想。她心里极度不平衡,李捷这么想拥有别人最美的一面,就让他见见她穿上“金装”的模样。
懦弱的宋小可不敢朝他踏出一步,眼看李捷离自己越来越近,她却步步退却。
林芊芊张扬地领着李捷到处认识“大人物”,宋小可从来没见李捷那样笑过。她只觉得心被万箭射伤,蜂窝煤似的伤口突兀地疼着。她犹如一头受伤的小兽,无助、哀伤、乞怜地望着冷血的猎人。
就是这样不经意流露的黯然神伤,落在另一个人的眼中。
舞曲响起,是那首优雅的三拍子小步舞曲,十七八世纪在欧洲宫廷非常流行的一种舞曲。
舞池中,人们翩翩起舞。
宋小可不会跳舞,还有些四肢不协调。看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跳舞的行列,团团把她围在场中央。她踩不出正确的步伐,没有舞伴,孤立无援地站在无人关注的舞池中央,慌乱地寻找出逃的方向。音乐那样优雅舒缓,她却心绪凝结万千惆怅,恐惧到极致。后悔烧钱买罪受,本是人间平民却非要到天上当仙女。
就是在这样无处藏身的时候,乔子楚走了过来。她以为他只是从她身边擦肩而过,谁知他却停在她面前,让她的世界瞬间静止。